赛伍技术: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作为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涉及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审核意见
公司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剩余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要求,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终止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相关规定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剩余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26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监事签字:
邓建波:
任富钧:
沈莹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