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伍技术: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本次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合计2,340,400股,回购价格为17.04元/股,总价款为人民币39,880,416.00元。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并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相应减少2,340,4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减少2,340,400.00元。本次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1)。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
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叶港路369号
2、申报时间:2024年1月13日起45天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陈小英
4、联系电话:0512-82878808
特此公告。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