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伍技术: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伍技术”)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127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34.04万股限制性股票(含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应回购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 注销股份数量(股) | 注销日期 |
2,340,400 | 2,340,400 | 2024年3月12日 |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对12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340,400股按照17.04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自2024年1月13日起45天内,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公司推出本次激励计划是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受到当前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市场环境及股价波动等因素的影响,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果,不利于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工作积极性。为充分落实对员工的有效激励,根据《赛伍技术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之“一、公司发生异动的处理”的规定:
“公司因二级市场环境等因素导致本激励计划失去激励意义,达不到相应激励效果,则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对某一批次/全部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回购”,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配套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将一并终止。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激励对象共计127人,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2,340,4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为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B885117851),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对上述共计12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340,4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3月12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340,400 | -2,340,400 | 0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37,490,636 | 0 | 437,490,636 |
总计 | 439,831,036 | -2,340,400 | 437,490,636 |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及价格、注销日期均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的手续。
特此公告。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