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伍技术: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公告

查股网  2024-10-01  赛伍技术(603212)公司公告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银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煌投资”)持有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194,27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8.5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银煌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3,124,71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374,900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749,810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银煌投资有限公司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37,194,2708.50%IPO前取得:37,194,27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银煌投资不超过:13,124,710股不超过:3%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4,374,900股2024/10/29~2025/1/28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的股份自身资金需求
有限公司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749,810股

注:

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2.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银煌投资作出如下承诺:

1、关于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本公司/本企业违背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本公司/本企业因减持股份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上缴给公司;如不上缴,公司有权扣留本公司/本企业应获得的现金分红;本公司/本企业将继续执行股份锁定承诺,或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要求延长股份锁定期。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在本公司/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本企业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等;

(2)本公司/本企业减持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规则要求;

(3)本公司/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

(4)本公司/本企业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此外,本公司/本企业

还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5)若本公司/本企业违背上述股份减持意向,本公司/本企业因减持股份而获得的任何收益将上缴给公司;如不上缴,公司有权扣留本公司/本企业应获得的现金分红,本公司/本企业将继续执行股份减持意向,或按照证券监管机构、自律机构及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的要求延长股份减持意向。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银煌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系银煌投资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将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