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洋发展: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镇洋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5-21  镇洋发展(603213)公司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镇洋转债”

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11.74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11.46元/股

? 镇洋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年5月28日

? 目前镇洋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08号)核准,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6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60亿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8号文同意,公司66,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月1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镇洋转债”,债券代码“113681”。“镇洋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为2024年7月5日至 2029年12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1.74元/股。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1、根据《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

2、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434,8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2元(含税),以此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22,613,6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5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镇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

=P

/(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

=(P

+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

=P

-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其中:P

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

为调整后转股价。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仅派送现金股利,不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为:P

=P

-D。

根据上述规定,“镇洋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的11.74元/股调整为

11.4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由于“镇洋转债”尚未开始转股,本次调整无需进行交易或转股停牌。

特此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