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洋发展: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查股网  2025-04-30  镇洋发展(603213)公司公告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材料

二零二五年五月九日

目录

一、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3

二、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4

三、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 6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鉴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现场参会股东将按“先签到先入场”的原则入场,以尽量保持本次股东会现场人数在合理范围以内。公司将视会议现场情况,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政府有关规定,为保护股东权益及有关人身安全,采取必要临时现场防护措施。

三、出席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按股东会通知登记时间办理签到手续,在股东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终止登记。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会议纪律,不得影响会议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鉴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出席会议的所有人员请将手机调至振动或关机,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5月9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2025年5月9日(星期五)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天中路655号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7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与网络方式结合。召集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持人: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沈曙光先生。参会人员: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鉴证律师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三、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四、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五、介绍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高级管理人员、鉴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六、推选本次会议的计票人和监票人;

七、宣读股东会会议议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名称
1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确认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5关于确认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1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2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九、现场投票表决;

十、计票人和监票人统计表决结果;

十一、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会表决结果;

十二、鉴证律师宣读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十三、出席董事签署股东会会议决议;

十四、出席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相关会议人员签署股东会会议记录;

十五、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将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一)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9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7.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3.2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2.7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9.2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55%。

(二)2024年度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安全生产持续保持稳定。2024年,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未发生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健康等违法、违规事件。PVC装置实现安全试车目标,安全稳定运行。2024年,公司先后荣获全国、省级“安康杯”竞赛活动优胜单位、宁波市安全生产示范企业、石化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等重要荣誉。

2、增收节支成效显著。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公司抢抓市场机遇,外拓市场、内挖潜力,深化开展增收节支行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公司通过精细

化管理、专业化提升,公司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连续多年达到行业领先水平。2020到2023年,公司连续四年蝉联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颁发的烧碱产品综合能耗全国能效“领跑者”称号,并于2021年、2023年获国家工信部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荣誉。

3、重大项目实现有效推进。PVC装置于2024年5月份建成投产,迈出了公司由传统氯碱化工向有机合成与高端化工新材料齐头并进战略转型的重要步伐。同时,公司开展质量、销售、成本、服务“四大对标”行动,不断提升PVC装置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目前,PVC部分型号产品已达到行业先进标准。

4、科技创新成果不断涌现。2024年,公司获评浙江省企业技术中心,新增研发项目9项,全年累计发生研发费用0.61亿元,营收占比为2.10%;新获得3项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一项发明专利获得宁波市专利创新大赛银奖。

5、数字化改革持续深化。2024年,公司围绕“数字镇洋”顶层设计规划,完成数字化统一管理平台二期、安全信息系统二期、ERP系统迭代升级项目建设,实现了生产智能管控、安全管理和综合管理三大应用场景全覆盖。2024年,公司高浓碱数字化车间入选省级数字化车间,PVC数字化车间入选2023年度第二批宁波市数字化车间项目计划,使得公司数字化改革向智慧工厂、未来工厂迈出坚实步伐。

6、党建统领不断提升工作质效。2024年,公司深入宣贯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六次全会精神,高标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亮身份、践承诺、当先锋”行动,建立“红链赋能”党建联建体系,发布党委“红绿蓝”和党支部“绿剑先锋”党建品牌,“1234”工作法入围第三届交通运输行业党建创新案例。深化“清廉镇洋”建设,开展五维“廉”动专项行动,“匠心护廉”廉洁文化品牌荣获第三届交通运输行业廉洁文化建设创新案例。

二、2024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各位董事能够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开展工作,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独立董事能够不受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的重大事项独立发表意见。同时,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开展工作,充分行使职权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024年度,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及时召开会议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3次,对制度修订、关联交易、重大资产投资、高管聘任、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利润分配、定期报告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有力地推动了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对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会5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严格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会决议的各项内容。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召开会议19次,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6次,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6次。各专门委员会依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相应职责,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参考。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4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2次,主要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重点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和决策活动,对公司的制度完善和经营发展决策等方面提出了专业性意见。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并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利润分配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了重点监督和核查,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五)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

1、鉴于王时良先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选举沈曙光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2、2024年7月9日、2024年7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孙大程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2024年8月23日,刘心女士因工作变动,向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职务。2024年8月26日、2024年9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赵云龙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2025年4月16日,孙大程先生因工作调整,向董事会提出辞去董事职务。

截止本议案披露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为沈曙光先生、魏健先生、赵云龙先生、任列平先生、谢滨先生、郑立新先生、包永忠先生、吴建依女士。

三、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加强信息披露事务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对重大未公开内幕信息执行严格的保密程序,控制知情人员范围,最大程度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荣获中上协“2024年度上市公司董办优秀实践案例”。报告期内,公司完成2023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第三季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临时公告的披露工作,共披露定期报告4次、临时公告89份。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上,公司注重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以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股东会审议事项的决策;通过上证e互动、投资者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邮箱等多种渠道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作出及时的回答与沟通,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促进了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五、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要求,同时结合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以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诚信经营,科学管理,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的最大化。

六、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确保公司科学高效地决策重大事项,切实有效地履行董事会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履职作用,合法合

规做好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持续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9日

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参加监事会审议各项议案,以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为原则,履行法律和股东所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列席或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核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4年,监事会共召开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1月22日,公司组织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2024年4月10日,公司组织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3、2024年4月26日,公司组织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2024年8月26日,公司组织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5、2024年10月30日,公司组织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切实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格,各项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亦不存在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产流失情况。

(三)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四)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监督和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关联交易审批程序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并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及时、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继续忠实履行职责,以更

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监事会的工作,加大监督财务信息和内审力度,切实做好检查监督工作,确保公司内控措施得到有效的执行,防范和降低公司风险。监事会成员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领域、提高业务水平,勤勉谨慎、踏实认真,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促进公司合法、持续、健康发展,确实保障好公司及股东的权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5月9日

议案三、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郑立新先生、包永忠先生、吴建依女士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请查阅。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9日

议案四、关于确认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结合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各董事的履职情况,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的相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如下:

姓名职务2024年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总额(万元、含税)
沈曙光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168.55
任列平董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75.11
魏 健董事于公司关联方处领取薪酬
赵云龙董事于公司关联方处领取薪酬
谢 滨职工董事57.18
郑立新独立董事8
包永忠独立董事8
吴建依独立董事8
王时良董事长、党委书记(已离任)18.87(截止到2024年5月)
刘 心董事(已离任)于公司关联方处领取薪酬
孙大程董事(已离任)于公司关联方处领取薪酬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议案五、关于确认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结合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各监事的履职情况,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的相关规定,2024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如下:

姓名职务2024年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总额(万元、含税)
周 强监事会主席168.27
李爱春监事16.06
王丽玲监事6.41(2024年10月份开始计算)
胡 真监事(已离任)于公司关联方处领取薪酬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9日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及规章指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组织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9日

议案七、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对2024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确认,并对2025年度内可能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2024年度预计金额(元)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元)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采购工业水等商品15,000,00012,953,207.13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采购仪表设备等商品6,000,000311,256.65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和服务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采购服务和商品70,000,00010,225,528.332024年度预计的部分业务协同实际未发生。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销售次氯酸钠等产品-1,393,519.71[注]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销售聚氯乙烯-2,378,761.09[注]
合计91,000,00027,262,272.91
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发生基于实际市场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同时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交易情况进行适时适当调整。

注:2024年度,公司实际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预计金额,与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进行各类关联交易前次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此外,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与关联法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应提交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查,相关交易已经管理层审批通过。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名称交易内容2025年度预计金额(元)本年年初至3月底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元)2024年度发生金额(元)占同类业务比例(%)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采购工业水等商品15,000,0002,968,141.4412,953,207.132.51
向关联人采购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采购仪表设备等商品5,000,0000311,256.650.03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和服务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采购服务和商品35,000,000755,663.3510,225,528.331.93综合考虑2025年度可能发生的业务协同,对此增加一定预计额度。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销售商品80,000,0001,012,389.382,378,761.090.08综合考虑2025年度可能发生聚氯乙烯产品销售业务,对此增加一定预计额度。
合计--135,000,0004,736,194.1725,868,753.2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000734530895W
成立时间2001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3,16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高浩孟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晖路303号
股权结构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90%,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
经营范围以下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汽车修理,住宿,卷烟、雪茄烟、音像制品、书刊的零售,定型包装食品的销售,中式餐供应。交通基础设施投资、经营、维护及收费,交通工程物资经营,交通运输及物流服务,实业投资,培训服务,交通工程的施工,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旅游项目的投资开发,车辆清洗,车辆救援服务,建筑材料、花木、文化用品的销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2、关联关系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截至报告期末,持有公司

55.62%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一)项所规定的情形,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2024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项目金额(万元)
总资产100,113,908
净资产34,478,730
营业收入33,190,385
净利润674,586

4、履约能力

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二)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211713309446N
成立时间1999年1月18日
注册资本5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俞静海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招宝山街道沿江西路22号
股权结构宁波市镇海区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持股90%,浙江省财务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非融资担保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房屋拆迁服务;本市范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租赁经营管理;土地整治服务;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陆地管道运输;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工器材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豆及薯类销售;谷物销售;棉、麻销售;食用农产品批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动自行车销售;电车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器辅件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机械设备销售;模具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肥料销售;服装辅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截至报告期末,持有公司

11.89%的股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四)项所规定的情形,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项目金额(万元)
总资产3,527,313.63
净资产1,059,917.37
营业收入19,665.97
净利润1,969.60

4、履约能力

宁波市镇海区海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07823867364
成立时间2006年1月16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真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井纸路228号1幢6楼
股权结构系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代码:430455,故无法列示其持股情况。胡真为实际控制人,持股49.74%。
经营范围生产: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电气控制设备,仪器仪表,阀门;服务:机电设备安装及维护工程、消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线路敷设工程、管道工程(不含压力管道)、节能节电设备的安装、租赁、维护,计算机软件、自动化控制系统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批发、零售:机电设备、电线电缆、电气设备及配件,计算机软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

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截至报告期末,持有公司2.34%的股份,胡真先生为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胡真先生自2024年10月14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上述变化至今未满12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所规定的情形,该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2024年度1-6月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项目金额(万元)
总资产34,243.22
净资产24,681.70
营业收入1,516.01
净利润-6,134.66

注:该公司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创新层挂牌公司,按照该公司所处交易场所的信息披露要求,公司无法获取其尚未披露的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4、履约能力

杭州德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参照市场公允价格、行业惯例、独立第三方交易价格等,依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

四、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该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销售的正常需要,交易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等同时参考与其他第三方的正常商务合作条件,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

在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根据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授权公司管理层同上述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议案八、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及相关报表附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2023年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2,899,124,680.922,114,638,756.3437.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082,639.48248,832,193.78-23.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4,451,485.45232,519,300.06-20.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018,357.4947,272,019.28-140.2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40.57-22.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10.57-28.07
2024年末2023年末同比增减(%)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26,789,470.191,775,055,112.568.55
总资产3,270,584,123.392,970,757,579.7410.09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资产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变动额同比增减(%) 同比增减(%)(%))
货币资金189,596,316.5479,008,768.33110,587,548.21139.97
应收票据25,028,145.3450,000.0024,978,145.3449956.29
应收账款50,291,100.0253,715,275.70-3,424,175.68-6.37
应收款项融资355,575,848.10243,344,045.23112,231,802.8746.12
预付款项1,999,370.024,209,451.38-2,210,081.36-52.50
其他应收款2,812,802.064,017,585.52-1,204,783.46-29.99
存货151,334,006.98105,491,110.3545,842,896.6343.46
其他流动资产32,409,557.4354,712,535.85-22,302,978.42-40.76
流动资产合计809,047,146.49544,548,772.36264,498,374.1348.57
固定资产2,315,840,057.45676,210,584.231,639,629,473.22242.47
在建工程33,617,133.481,698,396,350.70-1,664,779,217.22-98.02
无形资产77,688,165.7827,714,756.0449,973,409.74180.31
长期待摊费用33,446,921.3115,639,894.4817,807,026.83113.86
递延所得税资产24,566.988,247,221.93-8,222,654.95-99.7
其他非流动资产920,131.90920,131.90不适用
非流动资产合计2,461,536,976.902,426,208,807.3835,328,169.521.46
资产总计3,270,584,123.392,970,757,579.74299,826,543.6510.09

变动较大的项目说明如下:

1、货币资金:主要系本期资金结余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主要系本期未到期质押票据增加所致;

3、应收款项融资:主要系本期票据支付项目款减少所致;

4、预付款项: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款减少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减少所致;

6、固定资产:主要系年产30万吨乙烯基新材料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固所致。

7、在建工程:主要系年产30万吨乙烯基新材料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固所致;

8、无形资产:主要系年产30万吨乙烯基新材料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固所致;

9、长期待摊费用:主要系系年产30万吨乙烯基新材料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固所致;

10、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系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抵消后减少所致。

(二)负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变动额同比增减(%)
短期借款0.00100,051,250.01-100,051,250.01-100.00
应付票据84,612,419.05175,806,054.18-91,193,635.13-51.87
应付账款394,590,755.17581,774,245.20-187,183,490.03-32.17
合同负债25,746,418.8415,398,233.1810,348,185.6667.20
应付职工薪酬28,534,875.9228,295,081.10239,794.820.85
应交税费5,229,875.6724,994,962.34-19,765,086.67-79.08
其他应付款11,946,300.2014,393,978.82-2,447,678.62-17.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9,266.33230,111.13-100,844.80-43.82
其他流动负债3,347,034.452,001,770.311,345,264.1467.20
流动负债合计554,136,945.63942,945,686.27-388,808,740.64-41.23
长期借款94,000,000.00188,000,000.00-94,000,000.00-50.00
应付债券586,034,648.89586,034,648.89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1,249,481.151,249,481.150.000.00
递延收益13,965,856.8614,605,111.66-639,254.80-4.38
递延所得税负债89,765,866.1242,558,873.9647,206,992.16110.92
非流动负债合计785,015,853.02246,413,466.77538,602,386.25218.58
负债合计1,339,152,798.651,189,359,153.04149,793,645.6112.59

变动较大的项目说明如下:

1、短期借款: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2、应付票据:主要系信用证减少所致;

3、应付账款:主要系应付设备款减少所致;

4、合同负债:主要系PVC产品投入生产销售所致;

5、应交税费:主要系期末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6、长期借款:主要系本期归还部分项目借款所致;

7、应付债券:主要系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增加所致;

8、递延所得税负债:主要系本期固定资产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三)经营成果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4年2023年变动额同比增减(%)
营业收入2,899,124,680.922,114,638,756.34784,485,924.5837.10
营业成本2,522,495,173.461,725,599,868.71796,895,304.7546.18
税金及附加6,129,271.704,603,917.471,525,354.2333.13
销售费用6,650,483.907,269,273.42-618,789.52-8.51
管理费用45,736,050.3538,682,004.327,054,046.0318.24
研发费用60,766,474.4842,520,583.3918,245,891.0942.91
财务费用16,073,458.36700,555.7715,372,902.592194.39
其他收益8,266,363.189,337,580.00-1,071,216.82-11.47
投资收益1,705,373.69-87,481.411,792,855.10-2049.41
信用减值损失586,184.6122,713.31563,471.302480.80
资产减值损失-9,999,571.69-1,709,107.33-8,290,464.36485.08
资产处置收益4,570,883.1713,355,001.95-8,784,118.78-65.77
营业外收入1,283,822.304,983,962.76-3,700,140.46-74.24
营业外支出1,158,176.28586,809.75571,366.5397.37
所得税费用55,432,833.5771,031,383.98-15,598,550.41-21.96
净利润191,095,814.08249,547,028.81-58,451,214.73-23.4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91,082,639.48248,832,193.78-57,749,554.30-23.21

变动较大的项目说明如下:

1、营业收入:主要系本期增加PVC产品销售所致;

2、营业成本:主要系本期新增PVC产品销售所致;

3、税金及附加:主要系房产税增加所致;

4、研发费用:主要系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5、财务费用:主要系年产30万吨乙烯基新材料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转固,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6、投资收益:主要系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所致;

7、信用减值损失:主要系计提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系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9、资产处置收益:主要系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减少所致;

10、营业外收入:主要系取得赔款及罚没收入减少所致;

11、营业外支出:主要系固定资产报废增加所致;

(四)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4年2023年变动额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018,357.4947,272,019.28-66,290,376.77-140.2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4,247,424.45-493,016,529.12318,769,104.6764.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2,553,577.1290,543,161.32232,010,415.80256.24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8,326,470.9959,038,675.81129,287,795.18218.99

变动较大的项目说明如下: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本期销售价格同比下降,净利润同比减少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项目投入减少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系本期收到上年年底可转换公司债券资金。

(五)股东权益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变动额同比增减(%)
股本434,805,668.00434,800,000.005,668.000.00
资本公积543,647,985.74543,589,846.5558,139.190.01
盈余公积150,988,798.76131,623,947.3419,364,851.4214.71
专项储备1,558,316.741,561,929.77-3,613.03-0.23
未分配利润712,583,576.96663,479,388.9049,104,188.067.4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926,789,470.191,775,055,112.56151,734,357.638.55
少数股东权益4,641,854.556,343,314.14-1,701,459.59-26.82
股东权益合计1,931,431,324.741,781,398,426.70150,032,898.048.42

变动较大的项目说明如下:

1、盈余公积:主要系按规定比例计提法定盈余公积增加所致;

2、未分配利润:主要系本期新增利润扣除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以及股利分配后新增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议案九、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在总结2024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5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进行综合分析并考虑经济环境、政策变动、行业形势及市场需求等因素对预测的影响,编制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2025年度主要预算指标

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情况以及2025年经济及市场形势,经公司研究分析,预计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30亿元、净利润1.85亿元左右。

二、预算编制说明

1、根据2025年度公司的产量计划、销售计划、采购计划、费用计划、投资计划及其他有关资料,考虑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经过分析研究,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测。

2、该财务预测已扣除企业所得税,但未计不确定的非经常性项目对公司获利能力的影响。

三、预算编制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

2、所在行业市场行情、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无重大不确定性;

3、国家现有的银行贷款利率、通货膨胀率无重大改变;

4、公司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改变;

5、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营销计划、投资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受政府政

策变化的重大影响;

6、无其它不可预见及不可抗拒因素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9日

议案十、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一定融资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合计申请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含)或等值外币(含)的融资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抵押、质押等,具体融资额度和融资方式以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批准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自身运营的实际需求确定具体使用金额。

二、融资额度的有效期限

本次申请融资额度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提请授权事项

为保证公司融资业务的相关工作能够高效、顺利进行,更好地把握融资时机,降低融资成本,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公司具体融资业务的审批,并在上述融资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将按相关业务合同的约定由公司承担。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在融资过程中如涉及资产抵押或质押、担保等,公司将综合评估融

资风险,审慎决策,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5月9日

议案十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与未来发展规划,结合《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具体要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一、利润分配条件

2024年度,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审计机构对公司本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二、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为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下,拟作出如下利润分配预案:

以 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34,805,6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6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15,223,502.02元(含税)。如后续在实施权益分派过程中,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拟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已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重大资金支出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议案十二、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的通知及董事孙大程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孙大程先生因工作调整,向董事会辞去董事职务。交投集团拟将委派董事由孙大程先生调整为王炳炯先生。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王炳炯先生符合公司董事任职条件,拟选举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及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浙江镇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