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婴室:关于为下属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14 证券简称:爱婴室 公告编号:2024-015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下属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康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本金金额合计:4,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19)授权范围内,无须再次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被担保方上海康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度预计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力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力涌”)、浙江爱婴室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婴室”)等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本次担保情况
公司于近日获批的对外担保协议情况如下:
序号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 | 担保本金 金额 (万元) | 融资机构/ 债权人 | 担保方式 | 审批情况 |
1 | 上海康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公司 | 4,00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连带责任保证 | 在公司2023年度担保预计授权范围内 |
三、被担保人情况概述
(一)上海康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上海康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康隆”)
2、注册资本:1,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王云
4、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申昆路2377号4幢901-1760室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从事信息科技、智能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互联网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动漫游戏开发;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母婴用品销售;玩具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与公司关系:上海康隆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仟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 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总资产 | 5,003.05 | 9,512.33 |
总负债 | 3,526.18 | 8,166.81 |
净资产 | 1,476.87 | 1,345.52 |
科目 | 2023年1-9月(未经审计) | 2022年1-12月(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1,465.68 | 32,218.75 |
净利润 | 131.35 | 461.52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人:上海康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担保的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间内协议延长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或延长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则乙方按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函,则乙方按保函实际履行担保责任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保理业务的,以保理合同约定的回购价款支付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其他或有负债业务的,以乙方实际支
付款项日为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五、担保预计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批准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2023年度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力涌、浙江爱婴室等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担保。上述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授权情况 | 已使用额度 | 剩余额度 |
对上海力涌、浙江爱婴室等下属子公司提供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担保 | 87,570.05 | 62,429.95 |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累计为84,670.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8.62%。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的情况。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也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