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婴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214 证券简称:爱婴室 公告编号:2024-052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1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杨高南路729号陆家嘴世纪金融广场1号
楼5层爱婴室1号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87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6,105,481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0.4977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琼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董事刘盛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职工监事张怀兵、戴蓉因公务原因未出席本
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高岷出席;财务副总裁龚叶婷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56,069,801 | 99.9364 | 30,080 | 0.0536 | 5,600 | 0.0100 |
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56,067,501 | 99.9323 | 32,380 | 0.0577 | 5,600 | 0.0100 |
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56,067,501 | 99.9323 | 32,380 | 0.0577 | 5,600 | 0.0100 |
4、 议案名称:关于制定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56,053,801 | 99.9079 | 45,880 | 0.0818 | 5,800 | 0.0103 |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 | 49,080,855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持股1%-5%普通股股东 | 5,925,000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 | 1,047,946 | 95.3002 | 45,880 | 4.1723 | 5,800 | 0.5275 |
其中: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 | 222,400 | 81.1441 | 45,880 | 16.7396 | 5,800 | 2.1163 |
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东 | 825,546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3,121,000 | 98.8697 | 30,080 | 0.9529 | 5,600 | 0.1774 |
4 | 关于制定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3,105,000 | 98.3628 | 45,880 | 1.4534 | 5,800 | 0.1838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
2、本次会议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的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议案 2 至议案4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4、本次会议议案中的议案 1、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5、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陆群威、徐琪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