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依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5-06  比依股份(603215)公司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比依股份股票代码:603215

2023年5月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目录

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 1

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三、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 4

(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

(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0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3

(五)关于确认公司董监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 14

(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15

(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 16

(八)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7

(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 18

(十)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9

四、听取报告 ...... 22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经验证后方可参会。会议开始后,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的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股东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公司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交通、食宿等事项。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3-028)。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一)会议时间:

2023年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城区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俞赵江路88号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闻继望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出具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相关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与要求编制了《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2年,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履职。现就2022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整体情况

(一)经营业绩

2022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加大规范管理、内控治理等工作力度,顺利完成了董事会制定的2022年各项工作任务。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4.99亿元,同比下滑

8.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1.78亿元,同比增长48.5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67亿元,同比增长50.62%

(二)IPO进程收获突破性成果

2022年2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66.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5.83亿元。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律监管制度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三)持续深挖客户需求,开拓新品类

报告期内,公司立足于高品质厨房小家电领域,通过与客户的不断交流,结合自身市场调研,持续研究产品导向。同时加大力度开拓新客户和新市场,报告期内派市场部骨干团队前往德国参展,并通过线上展会、电话营销等方式,接洽百余家品牌客户,不断拓宽客户梯队。并积极布局咖啡机赛道,组建咖啡机事业部全力研发半自动、全自动机型,开辟公司盈利新支线。

(四)赋能智慧厨房,展现中国智造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开发新品达50余款,精准把握客户与市场需求,增强合作粘性。公司拥有授权专利

项,其中发明专利

项,并获得浙江省省级数字化车间、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认证的“上云标杆企业”、浙江省重点联系外贸企业、浙江省亩均效益领跑者、宁波市“专精特新”企业等荣誉。生产方面,2022年度持续巩固注塑、冲压、喷涂等核心环节的

全自动化水平,基本完成“比依2.0”信息化第一期铺设工作,将MES系统、WMS系统、QMS系统与ERP系统进行深度对接。

二.2022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总结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执行情况公司董事会2022年共召开了八次会议,历次董事会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规范运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主动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事项,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认真审阅,深入讨论,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会议通过的事项,均由董事会组织有效实施。

历次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召开时间会议届次审议议案
12022年1月14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议案一:《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2022年3月3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议案一:《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32022年3月25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议案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二:《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2022年4月1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议案二:《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议案三:《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议案四:《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六:《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确认公司董监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议案八:《关于同意报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议案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十二:《关于修订公司若干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十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十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议案十五:《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十六:《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议案十七:《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确认公司董监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议案八:《关于同意报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议案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议案十:《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十一:《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十二:《关于修订公司若干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十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议案十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议案十五:《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十六:《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议案十七:《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52022年4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议案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62022年5月12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议案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变更的议案》。
72022年8月9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议案二:《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2022年10月2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议案二:《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行职责,并及时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四个专门委员会。2022年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范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公司的三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董事对2022年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五)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董事会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报告期内严格把控信息披露的及时性、规范性。2022年度,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完成了定期报告的编制披露,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了各类临时公告,保障了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业绩说明会、组织现场调研、电话会议、上证e互动、企业邮箱、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形式与投资者互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与建议。在合规前提下为投资者充分了解行业情况、公司经营情况等信息提供沟通渠道,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3年董事会工作规划

2023年度,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出发,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各项规章和管理制度,健全内控体系,提升运营效率,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结合公司实际运营中的具体情况,现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汇总如下: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99,207,037.59元,同比下滑8.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030,825.32元,实现基本每股收益

1.00元。

一、2022年度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499,207,037.591,633,659,920.39-8.2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8,030,825.32119,867,304.3048.5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67,004,422.92110,874,430.2150.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6,264,308.68-35,672,874.3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000.8616.2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000.8616.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30.7917.7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2441.27减少20.0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9238.17减少18.25个百分点

二、资产及负债情况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货币资金204,176,522.4013.44158,548,662.8113.5128.78
交易性金融资产303,712,352.0219.99721,000.000.0642,023.77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23,773,197.101.576,131,409.400.52287.73
应收账款423,719,105.8427.89365,561,063.4731.1515.91
预付账款13,085,874.830.8612,175,276.411.047.48
其他应收款15,281,082.041.0113,595,183.351.1612.40
存货176,258,152.0611.60282,002,298.3124.03-37.50
其他流动资产3,463,915.870.234,562,535.550.39-24.08
固定资产245,126,205.3116.14202,917,577.9717.2920.80
在建工程7,219,560.360.62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6,976,135.410.4612,915,454.491.10-45.99
无形资产100,536,958.806.62102,272,569.528.72-1.70
递延所得税资产2,383,940.730.164,877,128.100.42-51.12
其他非流动资产532,990.000.04不适用
短期借款194,086,718.4616.54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负债1,443,136.320.10不适用
应付票据101,980,000.006.71165,060,000.0014.07-38.22
应付账款333,880,282.7821.98396,112,099.8633.75-15.71
合同负债11,169,923.830.748,119,845.920.6937.56
应付职工薪酬27,638,531.691.8222,993,455.161.9620.20
应交税费4,237,240.550.287,080,456.040.60-40.16
其他应付款2,439,513.670.161,232,904.560.1197.8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700,267.400.184,110,471.970.35-34.31
其他流动23,867,990.511.576,243,719.460.53282.27

负债

负债
租赁负债3,570,220.970.247,606,521.650.65-53.06

三、2022年度经营成果分析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1,499,207,037.591,633,659,920.39-8.23
营业成本1,206,121,802.991,382,252,117.92-12.74
销售费用17,160,769.4216,147,109.866.28
管理费用39,573,151.1733,685,498.4817.48
财务费用-32,581,431.5912,699,686.35-356.55
研发费用64,459,845.1254,747,341.5817.74

四、2022年度现金流分析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6,264,308.68-35,672,874.37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8,828,667.47-81,779,647.07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9,147,216.24130,004,350.58107.03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度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实现净利润178,030,825.32元,本次按10%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余额,累计未分配利润合计为291,257,870.15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

4.8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9,596,8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50.33%,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议案五:《关于确认公司董监高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2022年的业绩,2022年度公司董事的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姓名在公司职务薪酬(万元)
1闻继望董事长102.00
2汤雪玲董事8.00
3闻超董事兼董事会秘书70.00
4张淼君子董事兼市场部外贸业务经理24.00
5胡东升董事兼总经理198.3296
6金小红董事兼财务总监70.64
7徐群独立董事8.00
8朱容稼独立董事8.00
9陈海斌独立董事8.00

2022年度公司监事的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在公司职务薪酬(万元)
1翁建锋监事会主席兼企管部经理30.1465
2章园园监事兼市场部副经理50.3712
3张磊职工代表监事兼核心技术人员44.1176

2022年度公司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在公司职务薪酬(万元)
1林建月副总经理64.8975
2谭雄副总经理53.9770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2023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银行票据(含票据池)等。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议案七:《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各位股东:

目前公司日常经营中,部分出口业务以外币计算,为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公司拟开展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包括远期和互换等产品,不使用期权工具,不加杠杆倍数。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组织实施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议案八:《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工作勤勉尽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继续聘请中汇作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议案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各位股东:

一、修订《公司章程》情况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修订情况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原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七十四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本章程和议事规则,致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另行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第七十四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本章程和议事规则,致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另行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第一百一十五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公司不设职工代表董事。
第一百二十四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第一百二十四条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最终表述以相关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议案十:《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

2022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七次监事会会议,并列席两次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七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会议时间召开届次会议议案
12022年3月3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议案一:《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22022年3月25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议案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议案二:《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2022年4月18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议案一:《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议案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三:《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议案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五:《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议案六:《关于确认公司董监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议案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开展

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议案八:《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九:《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议案八:《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议案九:《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2022年4月28日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议案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2022年5月12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议案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变更的议案》
62022年8月9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议案二:《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2022年10月27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积极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并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审议事项、决策程序以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运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

财务制度较为健全,财务运行稳健,未发现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产流失情况。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意见及所涉事项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的内控规范工作情况

2022年,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的充分有效。

三.监事会2023年工作规划

2023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充分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的依法运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做及时监督,督促公司持续优化内部管理体系,同时将不断强化业务知识,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充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听取报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作为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我们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审慎行使职权,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2年度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作为公司的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们均拥有专业资质及工作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如下:

徐群女士:

1964年

月出生,九三学社社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余姚市农机公司主办会计、财务科长,余姚永信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余姚中禾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浙江德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余姚分所所长,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分所所长;现任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宁波分所所长。徐群女士目前任公司独立董事。

朱容稼先生:

1971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朱容稼先生2003年至2011年任大石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2011年至2013年任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裁;2014年至2019年任辽宁全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至今任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朱容稼先生目前任公司独立董事。陈海斌先生:196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中专学历,陈海斌先生1980年至1993年任中国农业银行余姚支行信贷部副经理;1993年至2020年3月任交通银行余姚支行信贷部经理。陈海斌先生目前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我们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交易关系、亲属关系。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次,股东大会

次。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会议并参加表决。为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我们认真审议相关议案,主动了解有关情况,并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能力作出独立判断,严谨、客观、公正地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独立董事没有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出席2022年董事会的具体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姓名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徐群88000
朱容稼86200
陈海斌87100

出席2022年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会议次数
徐群2
朱容稼2
陈海斌2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报告期内,我们通过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薪酬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的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标准合理,能够体现公司经营目标和业绩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入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政策及绩效考核标准,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监督做出了明确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实,未发现违规情况。

(五)变更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2022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聘请中汇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我们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业绩情况、财务

状况、长远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而提出的。该分配方案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同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能够积极履行所作出的承诺,未发生违反或者未能按期履行承诺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始终注重督促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关注公告内容及进展,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九)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我们认为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额度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十)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的情况,未对外披露业绩预告以及业绩快报。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忠实勤勉地履行各自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充分发挥我们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发表意见,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促进公司更为规范地运作。同时,加强同公司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合理性、合法性、科学性,以及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作出努力。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