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依股份: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28  比依股份(603215)公司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分别于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潘再鸣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暨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及《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潘再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潘再鸣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11月28日

附:潘再鸣先生简历潘再鸣先生,195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02年至2019年先后任公司行政部经理、行政副总、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现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兼监事会主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再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