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依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4-04  比依股份(603215)公司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依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首次公开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比依股份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9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666.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50元,共计募集资金583,312,500.00元,减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用、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上市手续费及材料制作费64,745,600.00元(不含税)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18,566,900.00元。

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原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向,将原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共计232,010,741.34元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比依科技有限公司的“中意产业园智能厨房家电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2024年3月26日,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根据上述变更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变更后投资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1投产及技改项目1-1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台厨房小家电建设扩产项目250,450,100.00新项目工业用房项目(1#2#3#楼及附属房、展示车间)和(4#5#楼)的土建工程投入152,557,959.76
1-2年产250万台空气炸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103,444,600.0041,943,593.92
2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1,768,700.00新项目研发投入17,410,302.86
3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32,903,500.00新项目信息化投入20,098,884.80
4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
总计518,566,900.00/232,010,741.34

上述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数据,实际剩余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扣除待支付尾款及相应手续费的实际剩余募集资金金额为准。由于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

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四)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信息披露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1,519,026,432.411,667,848,013.98
负债总额522,053,116.02581,148,996.08
净资产996,973,316.391,086,699,017.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6,264,308.68223,404,164.18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及子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公司拟对总额不超过23,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和投资项目的建设,亦不会影响公

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对公司及子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与此同时,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尽管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项目进度和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

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及子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监事会审议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审核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和会议审议结果、监事会会议资料和会议审议结果,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在保障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3,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比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唐青马齐玮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