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利科技:关于收回委托贷款的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回委托贷款的公告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收回的情况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昌乐齐城贸易有限公司提供对外委托贷款的议案》,为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公司委托潍坊银行贷款给昌乐齐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城贸易”)11,0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
2023年4月28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元利科技有限公司与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乐支行、齐城贸易签署了《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委托贷款年利率按
8.50%计算,委托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昌乐县昌盛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该笔委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近日,公司已收到齐城贸易归还的全部本金及利息,其中本金11,000万元,利息947.99万元。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余额为0元,公司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亦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形。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