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股份: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肃北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最终金额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肃北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建设20万千瓦风电发电和满足经营及发展需求,拓宽融资渠道,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最终金额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额度、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等条件以相关金融机构的具体要求为准,具体情况如下:
1、融资对象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2、融资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
3、融资金额
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融资授权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4、融资主体
肃北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5、融资期限
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单笔融资期限不超过十五年。
6、征信措施
肃北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计划以发电收益权或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及抵押方式落实征信。
7、其他说明
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确定的内容执行,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向相关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所需资料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印章)。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本次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融资额度,是为了更好地满足肃北浙新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建设20万千瓦风电发电项目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