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佳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16日(星期二)在浙江省余姚市阳明街道长安路303号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13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黄建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交易的发生主要系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充分发挥相关方资源优势,实现资源的优势互补与合理配置,有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也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并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补充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金,授信有效期为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保值增值,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上述投资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对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家电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面考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核查和披露程序,不存在其他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