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佳股份: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或”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83 年12月,是由一批资深注册会计师创办的首批具有 A+H 股企业审计资质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构。截至2023年末,天健拥有合伙人238名、注册会计师2,272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36名。2023年度天健为675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6.63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13家,审计服务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主要行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陆俊洁、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忠文、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青松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4、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陆俊洁、签字注册会计师徐忠文、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李青松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2023年4月1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以及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
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2023年3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项目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包括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审计领域等相关内容,审计委员会对其中需要关注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3、2024年4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