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贝通信: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3-061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39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44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7.85元,共计募集资金66,285.4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657.6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2,627.7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支付的保荐费94.34万元以及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446.8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1,086.5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1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61,086.53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55,901.12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101.65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3,187.08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35.18 | |
尚未赎回理财产品 | C3 | 0.00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59,088.20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136.83 | |
尚未赎回理财产品 | D3=C3 | 0.00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D3 | 4,135.16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4,135.16 | |
差异 | G=E-F | 0.00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8日分别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9年11月25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11月4日,公司发布《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因公司更换保荐机构,公司终止了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
广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形。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序号 | 募集资金项目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1 | 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 127902468910838 | 578.70 | |
2 | 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西湖支行 | 8111501013300523770 | 2,229.82 | |
3 |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 5210000010120100156478 | 1,326.64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 | 77570188000303333 | 0.00 | 该账户已于2020年4月21日注销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汉口支行 | 77570188000345522 | 0.00 | 该账户已于2023 年2月21日注销 |
合计 | 4,135.16 |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或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笔资金可以滚动使用。2023年半年度购买理财产品0万元。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主要保证总部以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的正常运营,以及配套相关项目的流动资金需求。目前尚在建设期,尚无法计算效益。
2.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以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尚未完成。项目的实施将提升公司产品与服务的技术含量,提高公司提供服务的能力,优化收入结构。公司通过研发中心项目的建设,将改善研发环境、完善研发架构,吸引一批专业的技术人才,培养出一支高素质的研发团队。培训中心项目的建设将提升公司员工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水平,促使公司形成稳定的人才梯队。该项目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3.补充流动资金系与日常资金一起投入公司日常运营,该项目效益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预算为37,755.20万元,公司承诺使用募集资金35,330.67万元,调整后,“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承诺使用募集资金14,223.17万元,变更结余募集的资金21,107.5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也进行了相应的变更。
本次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以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19-059)。
(二)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为适应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提升公司整体形象,改善办公环境及提升工作效率,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武汉市信息增值服务产业化基地(中贝通信大厦)的议案》,决定以自筹资金在武汉投资新建办公楼,用于总部日常办公。为促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也相应进行变更。本次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变更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半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23年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1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编制单位: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61,086.53 | 本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87.0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1,107.5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9,088.20 | ||||||||||
变更总额比例 | 34.55%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半年度投入金额 | 前期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与累计投入金额的差额(3)=(1)-(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 是 | 35,330.67 | 14,223.17 | 14,223.17 | 1,368.66 | 13,492.17 | 14,860.83 | -637.66(注1) | 104.48 | 2023年12月 | 尚在建设期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 | 否 | 5,540.64 | 5,540.64 | 5,540.64 | 493.32 | 3,431.70 | 3,925.01 | 1,615.63 | 70.84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否 | 3,253.47 | 3,253.47 | 3,253.47 | 1325.10 | 852.51 | 2,177.62 | 1,075.85 | 66.93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是 | 16,961.75 | 38,069.25 | 38,069.25 | - | 38,124.74 | 38,124.74 | -55.49(注2) | 100.15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61,086.53 | 61,086.53 | 61,086.53 | 3,187.08 | 55,901.12 | 59,088.20 | 1,998.33 | 96.73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由于宏观经济及外部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态势、客户需求及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服务机构网络建设,实现辐射全国的战略布局,更好地服务于公司主要客户,满足市场需求,同时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调整了“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的部分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及“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需依托总部办公楼建设完成,受“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地点及方式、总部大楼建设进度等因素影响,“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及“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及预订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受经济下行、人员聚集限制等因素影响,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进展减缓,经公司审慎考虑,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3 年 5 月调整至2023 年 12 月。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随之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8年11月1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5,808.33万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2-411号)。2018年12月12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5,808.33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无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无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
[注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总额,主要系募集资金利息净额用于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所致[注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资总额,主要系募集资金利息净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所致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半年度编制单位: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入金额(1) | 本半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半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补充流动资金 | 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 38,069.25 | 38,069.25 | 38,124.74 | 100.15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 | 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 | 5,540.64 | 5,540.64 | 493.32 | 3,925.01 | 70.84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3,253.47 | 3,253.47 | 1,325.10 | 2,177.62 | 66.93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 计 | - | 46,863.36 | 46,863.36 | 1,818.42 | 44,227.37 | 94.38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一、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由于宏观经济及外部市场环境、行业发展态势、客户需求及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均发生了较大变化。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服务机构网络建设,实现辐射全国的战略布局,更好地服务于公司主要客户,满足市场需求,同时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的部分投资方案进行调整。“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预算为37,755.20万元,公司承诺使用募集资金35,330.67万元,调整后,“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承诺使用募集资金14,223.17万元,变更结余募集的资金21,107.5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10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9年11月4日,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 |
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对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情况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 2023年6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受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公司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进展减缓,经公司审慎考虑,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 2023 年 5 月调整至2023 年 12 月。 二、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及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及“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需依托总部办公楼建设完成,受“总部及分支机构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变更部分实施地点及方式、总部大楼建设进度等因素影响,“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及“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及预订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实施地点均由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路20号并更为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6号,“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19年11月延期至2023年5月,“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0年11月延期至2023年5月。 2020年1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对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变更实施地点的情况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的规定进行了信息披露。 2023年6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受经济下行、人员聚集限制等因素影响,公司总部大楼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5 月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将“研发与培训中心项目”的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23 年 5 月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