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贝通信: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4-100债券代码:113678 债券简称:中贝转债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安徽容博达云计算数据有限公
司,为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贝通信”)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安徽容博达云
计算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容博达”)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385.9896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为安徽容博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1,385.9896万元(含本次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担
保总额指董事会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3.09%;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额为人民币68,762.59万元(其中含2,000万美元担保按汇率1美元=7.1883元人民币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5.45%。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简介
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容博达与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发宝诚”)签订融资租赁合同,通过直租方式进行融资,公司对上述融资租赁合同
项下的全部租金及手续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385.9896万元,并与海发宝诚签订了《保证合同》。持有安徽容博达9%股份的少数股东陶贤才为公司本次超出股权比例部分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2024年5月27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子公司项目投资需要,公司为子公司安徽容博达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容博达云计算数据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经济开发区振兴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7栋6层614室
4、法定代表人:李六兵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与本公司的关系:中贝通信持股91%,陶贤才持股9%
7、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资产总额 | 70,732,295.28 | 205,741,092.66 |
负债总额 | 293,124.73 | 128,147,861.99 |
资产净额 | 70,439,170.55 | 77,593,230.67 |
项目 | 2023年1-12月(经审计) | 2024年1-9月(未经审计) |
营业收入 | 18,867.92 | 0 |
净利润 | 119,172.55 | 1,274.70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一
1、保证人: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4261.9016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限: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债权,包括主债权(即主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及手续费)、迟延履行金、租赁物残值转让费、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及执行费、诉讼保全申请费、诉讼保全担保费用、差旅费等)及其他一切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应补交的税款等)。
(二)保证合同二
1、保证人: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海发宝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3、保证金额:5124.088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限: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6、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所有债权,包括主债权(即主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及手续费)、迟延履行金、租赁物残值转让费、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债权人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及执行费、诉讼保全申请费、诉讼保全担保费用、差旅费等)及其他一切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拍卖费、应补交的税款等)。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经营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的控制和防范风险,且安徽容博达其他少数股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安徽容博达9%股份的少数股东陶贤才为公司本次超出股权比例部分的担保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次担保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并在有效期内,审批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00,000万元(担保总额指董事会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3.09%;公司为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额为人民币68,762.59万元(其中含2,000万美元担保按汇率1美元=7.1883元人民币折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5.4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