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家居: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221 证券简称:爱丽家居 公告编号:临2024-059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丁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5%;监事杨文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朱晓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6%;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李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6%。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个人资金需求,丁盛先生、杨文海先生、朱晓燕女士、李虹先生(以下简称“减持主体”)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上述减持主体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42,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17%。上述减持主体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丁盛 | 董事、监事、 | 330,000 | 0.135% |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
高级管理人员 | 1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320,000股 | |||
杨文海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0,000 | 0.004% |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0,000股 |
朱晓燕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430,000 | 0.176% |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1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320,000股 |
李虹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58,000 | 0.146% |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38,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320,000股 |
说明:
其他方式取得股份为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致,目前均为限售股股份。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丁盛 | 不超过:2500股 | 不超过:0.001%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500股 | 2024/10/9~2025/1/8 | 按市场价格 |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杨文海 | 不超过:2500股 | 不超过:0.001%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500股 | 2024/10/9~2025/1/8 | 按市场价格 |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朱晓燕 | 不超过:27500股 | 不超过:0.011%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27500股 | 2024/10/9~2025/1/8 | 按市场价格 |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李虹 | 不超过:9500股 | 不超过:0.004%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9500股 | 2024/10/9~2025/1/8 | 按市场价格 |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说明:
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2、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个人资金需求、市场环境变化、公司股价变动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具体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故实际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