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民医疗: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医疗 公告编号:2024-019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终止的募集资金投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建设技改项目。
● 终止项目后剩余募集资金安排: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履行的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技改项目”终止,同时将上述项目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剩余募集资金2,681.40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64号)核准,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196,56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8.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9,999,998.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206,798.4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0,793,2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2年12月29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2)753号《验资报告》。
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年产8.5亿支安全注射器和安全注射针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公司公告2023-038)。
根据《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及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主体变更后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1 | 年产8.5亿支安全注射器和安全注射针技术改造项目 | 26,835.15 | 19,631,47 |
2 | 新增年产25,000万支预充式导管冲洗器技改项目 | 8,286.71 | 5,000.00 |
3 | 研发中心建设技改项目 | 2,733.31 | 2,638.00 |
4 | 银行贷款置换 | 14,263.00 | 14,263.00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 | 6,546.85 |
合计 | 52,118.17 | 48,079.32 |
注1:因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年产8.5亿支安全注射器和安全注射针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变更后项目计划总投资金额由人民币35,835.33万元调减为人民币26,835.1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由人民币26,178.32万元调减为人民币19,631.47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公司变更了投资项目“年产8.5亿支安全注射器和安全注射针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2023年7月5日公司与聚民生物、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及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主体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 | 571904657110401 | 26,737,811.58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 | 374082141450 | 667,728.05 |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 | 3450020710120100040143 | 52,613,483.74 | ||
浙商银行理财产品 | 110,000,000.00 | |||
聚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支行 | 455985107314 | 2,880,023.42 | |
合 计 | 192,899,046.79 |
(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本次终止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拟终止“研发中心建设技改项目”,且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该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截止到2024年3月31日,公司“研发中心建设技改项目”尚未实施,具体资金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利息收益净额(扣除手续费) | 募集资金账户总余额 |
研发中心建设技改项目 | 2,638.00 | 0.00 | 43.40 | 2,681.40 |
(二)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研发中心建设技改项目”原计划由公司在台州黄岩现有厂区内新建研发用房,并购置相关设备,以进行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推动现有医疗器械、大输液等产品更新及产品多样化发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本次终止该募投项目,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考虑到前期公司对“年产8.5亿支安全注射器和安全注射针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及实施方式进行了变更,将全资子公司聚民生物在上海奉贤原有的生产线,由“搬迁至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北院路 888 号现有厂区内”变更为“搬迁至上海奉贤人杰南路 398 号租赁厂房内”,将注射器等穿刺器械产品的研发随同生产线一起搬迁至上海新租赁厂区内较为经济;
二是考虑到注射器等穿刺器械产品研发继续留在上海,新建研发用房若仅用于大输液相关产品的研发,则使用效率及经济性较低,终止该项目可避免重复投资造成的浪费。
因此,考虑到相关业务的区位协同性,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避免重复投资造成的浪费,公司决定终止“研发中心建设技改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安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保障相关永久补流资金安全:
1、公司财务部门加强在事前资金计划、事中资金使用的审核、审批和监督,确保相关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2、公司承诺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该部分资金不进行高风险财务性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剩余部分的募集资金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存放该项目募集资金的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亦将随之终止。
四、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利益。不会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第五届第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保荐机构相关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统筹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实施进展及当前市场环境和需求进行论证后审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
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剩余募集资金转为永久流动资金后,将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生产经营,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是依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