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民医疗: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3/7/25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6,000万元~12,000万元 |
回购价格上限 | 12.5元/股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实际回购股数 | 1,214.68万股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2.26% |
实际回购金额 | 9,152.73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9.98元/股~5.00元/股 |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2.5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2,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5日、2023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50)。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 年 8月1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360,000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3,506,4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年 8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间,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14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2.2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98元/股,最低价为5.0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527,312.6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与披露的回购方案均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事宜。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关联公司员工完成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及关联公司员工通过私募证券基金光渝一号于2024年3月7日至2024年3月25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8,838,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累计增持金额为57,103,298元。
2024年3月27至2024年7月23日期间,私募证券基金光渝一号减持48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
截止本公告日,私募证券基金光渝一号持有公司股票8,355,480股,占公司总股本1.56%。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0 | 0.00 | 0 | 0.0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37,237,415 | 100.00 | 537,237,415 | 100.00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0 | 0.00 | 12,146,800 | 2.26 |
股份总数 | 537,237,415 | 100.00 | 537,237,415 | 100.00 |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股份 12,146,800 股,暂时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权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根据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