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3223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目录
议案一: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议案二: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8
议案三: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10
议案四: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7
议案五: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 19议案六: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2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 20
议案七: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报酬的议案 ...... 21
议案八: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监事报酬的议案 ...... 22议案九: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 24
议案十: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业务文件的议案 ...... 25
议案十一: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25
议案一: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
大家好!首先非常感谢全体股东对公司董事会的信任和支持!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重要一年,也是抢抓新机遇、实现新发展的赶超之年。公司把握行业积极向好的机遇,稳中求进,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政策,积极响应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的国家号召,抓住发展机遇,夯实管理,健全应急治理体系,提高抗风险能力,稳步提升公司效益。未来,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的重心放在清洁能源和港口业务之中。天然气作为清洁能源,其发展是碳中和必经的过程,对“双碳目标”的实现具有促进作用,“双碳目标”将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产业发展。因此,公司计划进一步发展LNG业务,扩大业务规模,从销售端做好客户维护及开发,加强客户群体管理,合理调配车辆,服务好原有客户并积极拓展用量稳定的新客户,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同时,公司将依托裕龙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所带来的优势,拓展业务,提高服务的能力与质量,为港口业务的发展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
此次,董事会向全体股东总结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6,942.8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6%;营业成本511,145.1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3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65.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42%。
(二)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1、清洁能源
(1)市场疲弱,公司积极应对
纵观整个2022年,虽然LNG价格高升,较管道气而言经济优势下降,市场需求量降低,但是公司子公司华恒能源和广西华恒通积极应对LNG市场价格变化,
从销售端做好客户维护及开发,加强客户群体管理,合理调配车辆,服务好原有客户的同时,积极拓展用量稳定的新客户。
(2)合理布局,加强上游合作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恒能源在依托中国石化青岛董家口LNG接收站为主要气源的基础上,在广西、广东等区域开展贸易和物流布局。公司辐射的市场区域覆盖了华北、华东、华南等主要的天然气消费区域,这些区域由于处于“西气东输”等主要管线的末端,客户最终获得管道气的价格有可能高于LNG的现货到站价格,因此也是主要的LNG市场区域。
2、实体物流业务
2022年实体经济持续稳定恢复,拉动物流需求快速增长,山东半岛全年公路物流运价指数呈上升趋势;2022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347.6万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4%;同时,物流供给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供应链韧性提升,有力地促进了宏观经济提质增效降本,物流运输行业实现了高质量的稳增长。
公司全资子公司优化物流在确保工业企业客户物流需求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回程货源,提高车辆运行效率,强化短途运输业务开拓,加强装卸货等方面的细节管理。其次,优化物流充分利用港口拓展业务、开通班轮的契机,开发回程货源运输业务,为港口提供运力支持。
3、港口业务
2022年,公司充分发挥港口管理领域的专业及人才优势,统筹整合内外部资源,积极开展码头装卸作业服务业务及码头租赁业务。
(1)码头装卸作业服务业务。
2022年5月份开始,公司在龙口屺母岛港开展码头装卸作业服务业务,全年装卸铝矾土、煤炭等货物共计689.64万吨。
(2)码头租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将裕龙港务建设的重大件码头租赁给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使用,主要用于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建设所需各类海运大件设备和桩基材料的卸船作业。
(三)认真履行决策职责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46项。议案内容主要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年度内控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子公司对外投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目标薪酬、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事项等。公司各位董事均尽最大可能亲身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2022年度,未发生董事会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2022年度董事会认真履职,对公司重大事项严谨论证,科学决策,促进了公司良性发展,发挥了董事会在经营决策中的作用。
(四)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2022年度,公司召开了五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五)公司治理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治理的实际情况与《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基本相符。
(六)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监管机构有关规定,执行法人治理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公司独立董事作用,为独立董事参与决策提供相应条件。
(七)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始终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尽可能减少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八)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与管理层讨论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具体执行情况,确保本公司已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2022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根据该报告认为,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
标,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公司对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公司审计师亦确认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2023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1、LNG贸易业务
2023年公司LNG业务发展将主要以拓展优质资源采购、拓展终端销售市场、提高车辆运行效率、强化运行成本管控、延伸业务链条为重点,全面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占有率,保障利润逐年稳定增长。公司将划分华北、华东、华南三大区域,将车辆按业务量分配至各大区域,并配备相应的业务、运行人员,将业务与运行紧密结合,提高业务各环节的契合度,提升服务客户的能力,进一步强化市场竞争力。
2、实体物流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优化物流从事传统物流业务,公司承运的车辆主要包括普货、液碱、LNG和罐箱四大类。运输货种主要为铝矾土、煤炭、铝卷、天然气、液碱等集疏港大宗货源;自有运输车辆470余辆,其中,液碱运输车辆70余辆,是胶东地区最大的液碱运输车队,客户以胶东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主,并长期保持密切合作,运输线路辐射全省。
公司凭借自身运力优势,业务不断拓展,货源日渐丰富,货运量稳步增长;借助龙口港、屺姆岛港,稳步发展港口货源,加强与万华化学等优质客户的深度合作。
3、港口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裕龙港务位于龙口港区南作业区,紧邻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作为该港区内唯一的港口运营管理公司,近可以为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内的企业提供港口服务,远可以承接龙口港不断增长的港口业务的需求。
龙口港区南作业区定位国内一流港区,计划建设为先进的智慧化港区。除规划建设各类泊位及配套支持系统外,同步配备罐区、仓库、皮带机、管网等设备设施,运用先进的生产管理系统和信息化技术,为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区内企业提供先进、专业、完善的码头装卸、货物仓储服务,同时还将发挥跨界资源配置功能,集聚金融、商贸物流等资源,为园区内企业提供增值港口供应链服务。
随着山东省 “一号工程”裕龙岛2000万吨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达产,以及围绕该2000万吨炼化项目从事配套以及深加工的上下游企业陆续进驻裕龙石化产业园,裕龙石化产业园区的的港口集散需求将出现显著增长,将为公司港口业务的发展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4日
议案二: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从切实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的职责,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组织监事会会议,2022年度共召开了4次监事会,参加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活动的重大决策、公司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了有效监督,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审议意见。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议题内容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2年4月22日 | 审议《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关于2022年监事报酬的议案》、《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2年4月27日 | 审议《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2年8月29日 | 审议《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2年10月27日 | 审议《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
二、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2年度,公司决策程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内控制度完善,董事、高管在执行其职务时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检查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并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标准无保留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四、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与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一致。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2年度,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相关协议规定的价格执行,交易程序合法,交易及价格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该报告无异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2022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站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履行监事会职责,发挥监事会监督检查作用,依法列席、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和运营规范,提高公司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新的一年,我们将不断提升专业水平,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一如既往地认真、勤勉、依法依规履行监事会职责,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4日
议案三: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详细了解公司运作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独立董事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年底,本公司三位独立董事为张平华先生、孙明成先生和张焕平先生,简历如下:
张平华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国籍,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孙明成先生: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2013年1月至2017年8月曾任麦特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2017年11月至2021年8月任扬州东升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年9月至今任北京益学思维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18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张焕平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12月至2015年6月任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2015年7月至2021年6月任山东省资产评估协会会长兼秘书长。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及我们的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 董事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出席股东 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当参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本年度应参与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张平华 | 9 | 9 | 4 | 0 | 0 | 否 | 5 | 5 |
孙明成 | 9 | 9 | 4 | 0 | 0 | 否 | 5 | 5 |
张焕平 | 9 | 9 | 4 | 0 | 0 | 否 | 5 | 5 |
2、参加董事会主要工作
2022年,我们按时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充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会前认真审阅了各项议案资料,并对所需的议案背景资料及时向公司了解,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对董事会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我们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3、出席股东大会主要工作
2022年度,公司召开了五次股东大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会议,对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4、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2年度,我们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独立董事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我们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对我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了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1)2022年8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相关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作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均受到监管和监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对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进行了充分、客观的评估,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因此,我们同意本报告。
(2)2022年8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相关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调整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部分内容,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证发〔2022〕6号及相关规定的内容展开的,协议的签署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对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保护公司资金安全性是有益的。综上,同意上述议案。
(3)2022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2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相关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增加2022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1)对外担保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主要是为了满足子公司运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公司对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9,000万元,合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1%。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与信息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资金占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3、补选董事及董事薪酬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报酬的议案》,相关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会提名的董事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职责,未发现有《公司法》以及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中有关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提名人的提名资格、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讨论,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结合了公司2021年度制定的经营目标及实际完成情况,2022年度薪酬合理。公司2022年度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4、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及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相关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针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的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
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立场,认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聘任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相关法律、法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合法有效。
5、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相关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按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82,2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我们认为公司上述议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2022年10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相关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在综合分析了公司账龄结构、业务构成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7、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在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过程中工作严谨认真,表现了良好的职业精神,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按时为本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并对公司财务、内控有关工作的改进提出了积极建议。聘请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保证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2021年公司继续聘用和信事务所为公司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经核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2021
年度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公司支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160万元报酬(其中财务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是合理、公允的。
8、部分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相关说明和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为闲置自有资金。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投资理财既能够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9、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公司对自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进行了梳理,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10、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告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信息披露相关制度的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确保了所有投资者获取信息的一致性。
11、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认真建设内控体系并进一步完善,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
12、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2年度,各专门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按照各自议事规则正常规范运作,履尽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我们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站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新的一年,我们将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一如既往地认真、勤勉、依法依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平华、孙明成、张焕平
日期:2023年5月4日
议案四: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年,公司稳中求进,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政策,积极响应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的国家号召,加快低碳转型发展,夯实管理,健全应急治理体系,提高抗风险能力,稳步提升经营效益。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6,942.8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60%;营业成本511,145.1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25.31%;净利润10,216.1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65.0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42%。
一、2022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
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和信审字(2023)第00057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恒通股份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恒通公司2022年12月31日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
二、2022年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
1、资产负债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计4,555,145,669.92元,其中流动资产合计为3,152,570,705.08元,非流动资产合计为1,402,574,964.84元(其中固定资产为462,510,738.67元)。负债总计819,913,536.01元,其中流动负债合计为468,054,401.85元,非流动负债合计为351,859,134.16元。股东权益合计3,735,232,133.91元,其中股本为510,133,604元,资本公积为2,602,776,937.73元,盈余公积为44,106,035.95元,未分配利润为507,762,408.35元。
2、盈利情况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269,428,208.52元,营业成本6,997,256,849.75元,销售费用11,190,220.22元,管理费用91,507,209.89
元,财务费用-7,933,745.66元,营业利润116,135,870.67元,实现利润总额114,489,905.7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3,650,263.34元。
3、现金流量情况
2022年,各项现金流量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项 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488,847.86 | 199,363,454.5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6,003,048.55 | 5,074,078.9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07,572,266.11 | -139,210,481.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系LNG主业受市场环境影响,公司调整采购及销售政策,应收账款及预付账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公司全资子公司裕龙港务工程建设投入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募集资金及银行借款融资增加所致。
4、主要财务指标
项 目 | 2022年 | 2021年 |
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25 |
净资产收益率(%) | 4.62 | 8.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净资产收益率(%) | 3.17 | 5.33 |
资产负债率(%) | 18.00 | 26.29 |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4日
议案五: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4日
议案六: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
议案
1、公司拟按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510,133,6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预计分配股利33,158,684.26元(含税),占当年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31.99%,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204,053,442股(最终转增股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变为714,187,046股。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4日
议案七: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报酬的
议案
公司现有董事及高管10人,2023年度董事报酬为6-150万元之间;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6万元;其他高管人员年度报酬为10-150万元之间。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4日
议案八: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监事报酬的议案
2023年度监事的报酬为10-80万元之间。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4日
议案九: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2年度审
计报酬的议案
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特殊普通合伙)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2、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公司决定支付给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合计150万元。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4日
议案十: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
关业务文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规划和资金要求,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公司及时获得授信支持,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
序号 | 银行 | 拟申请额度(万元) |
1 | 兴业银行 | 20,000 |
2 | 中信银行 | 20,000 |
3 | 中国光大银行 | 20,000 |
4 | 广发银行 | 20,000 |
5 | 中国工商银行 | 50,000 |
6 | 浦发银行 | 20,000 |
7 | 昆仑银行 | 20,000 |
8 | 进出口银行 | 150,000 |
9 | 交通银行 | 20,000 |
10 | 除以上银行以外新增业务银行 | 100,000 |
公司拟向上述银行申报的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贷、开立信用证、进出口押汇、开立保函、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汇票贴现、进口开证、商票保贴、进出口代付、反向保理、商票融资、国内证项下融资、票据池业务、低风险业务、类低风险业务、供应链融资等品种业务),不等于银行批复的授信额度;实际使用的授信额度,将按照公司的资金需求,以银行最终批复的敞口额度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授信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一概予以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必要时,董事会授权的代表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托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代表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亦由公司承担。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4日
议案十一: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主要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因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在2023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 控制情况 | 授信额度(万元) | 担保方式 |
华恒能源 | 控资子公司 | 50,000 |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恒福绿洲 | 全资子公司 | 30,000 | |
优化物流 | 全资子公司 | 30,000 | |
途安运输 | 全资子公司 | 30,000 | |
裕龙港务 | 全资子公司 | 200,000 | |
恒通维修 | 全资子公司 | 5,000 |
注:恒福绿洲及华恒能源接受担保的范围包括其下属的分子公司。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内,公司签署相关担保协议有效,担保有效期至保证合同责任解除且在协议项下的债权全部清偿之日止。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