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10:0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以书面、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惠女士主持,与会监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
一、审议通过《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针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1、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利益和股东权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制定方案时,已充分听取我们的意见,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6)。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