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股份: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于江水持有公司股份11,643,596股,占公司总股本1.63%,其所持有股份来源为IPO前取得股份上市后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于江水先生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3,000,000股,减持比例为公司股份总数的0.4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于江水 | 5%以下股东 | 11,643,596 | 1.63% | 其他方式取得:11,643,596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于江水 | 固定:3,000,000股 | 固定:0.42% |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000,000股 | 2024/11/18~2025/2/17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股份上市后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 个人资金需求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于江水先生于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的相关承诺:(1)公司股票上市后一年内不减持发行人股份;(2)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减持前所持股份总数的2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在公司财务报告公开披露后至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3)减持公司的股票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若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1%,将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于江水根据个人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在减持期间内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的规定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