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3223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目录
议案一: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3议案二: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4议案三: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8议案四: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10议案五: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
构及支付2024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 14议案六:关于审议公司董事2025年度报酬的议案 ......... 15议案七:关于审议公司监事2025年度报酬的议案 ......... 16议案八: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7
议案九: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业务文件的议案 ...... 18
议案十: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 19
议案十一: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 20
议案一: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议案二: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大家好!非常感谢对公司董事会的信任和支持!公司结合市场形式的发展与变化,守正创新,逐步调整业务比重,优化产业布局。港口业务已投入运营,为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内企业提供船舶停泊、货物装卸服务,LNG业务逐步调整业务模式,公路运输、汽修、驾培等业务稳定运行。董事会向全体股东总结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回顾
(一)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公司应势而行,深化融合,运贸管理系统、安全管理平台、电子押运平台正在稳步推进,通过各项经营、管理系统的搭建和融合,进一步明确经营、管理责任,提高经营管理效能。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223.0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6.69%;营业成本172,239.2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1.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506.8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31.98%。
(二)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1、港口业务
港口业务是依托在烟台港龙口港区南作业区(裕龙岛港区)新建设的7个生产性泊位及配套库区,为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区内企业提供船舶停泊、货物装卸、货物仓储等港口业务服务。公司可经营的货种包括干散货、液化品、液化气体、油品和集装箱等四大类,约30个货种,其中干散货类货物主要为煤炭,液化品类货物有混合二甲苯、石油苯、裂解碳九、甲苯、甲醇、乙二醇、液氨等,液化气体货物有混合碳四、乙烯、丙烯等,油品类货物有原油、汽油、柴油、航煤等,集装箱货物有PP、PE、ABS、橡胶产品等。
2、实体物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货物道路运输(散货、起重吊装等)业务,目前拥有普货运输车辆170余辆。普货车队主要进行港口搬倒业务,并承接周边区域普货运输业务;
罐箱车队主要在省内沿海地区进行拉运集装箱业务。经营模式主要以自有车辆短途运输和外包车辆短途、长途运输为主。危化品车队主要从事危化品运输业务,承运的货种主要包括液碱和LNG。其中,液碱运输车辆70余辆,是胶东地区较大的危化品运输车队,客户以山东地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为主,并长期保持密切合作,运输线路辐射全省。公司凭借自身运力优势,业务不断拓展,货源日渐丰富,货运量稳步增长;借助龙口港、屺母岛港,稳步发展港口货源。2024年度,公司凭借灵活的运营模式和高效的运输服务,保持了良好的经营状态。公司不断优化运输路线,提高车辆利用率,有效降低了运输成本。同时,积极拓展客户资源,与多家大型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确保了业务的稳定增长。
3、清洁能源业务
公司开展LNG贸易的液源包括接收站(海气)、贸易商、内地液厂,LNG消费旺季时,除了采购公司在中石化竞拍的液源指标、中海油年度合同量计划外,不足部分从其他LNG贸易商、液厂购买,以满足公司客户需求。当客户对LNG需求较少时,公司根据客户实际需求量向合适资源方报送LNG采购计划,富余运力公司对外开展LNG承运业务。公司LNG业务进行战略调整,实行轻资产运营模式,处置约三分之一LNG车辆。同时,对LNG运贸业务进行结构调整,大幅减少运贸一体业务,向承运业务转变,直接影响营业收入减少。
(三)认真履行决策职责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2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50余项。内容主要涉及公司定期报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监高年度报酬、提供担保预计、董事会换届选举、财务资助、关联交易事项等。公司各位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2024年度,未发生董事会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四)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2024年度,公司召开了五次股东大会,包括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五)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7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各专门委员会按照董事会赋予的职责权限,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六)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始终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尽可能减少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七)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与管理层讨论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具体执行情况,确保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实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每年均会组织、协同审计师进行内控审计,根据内控审计结果显示,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公司对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均不存在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公司审计师亦确认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2025年董事会工作重点
1、港口业务
裕龙港务位于龙口港区南作业区,紧邻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规划建设各类泊位及配套支持系统,并同步配备装卸机、门机、皮带机、管输等设备设施,运用先进的生产管理系统和信息化技术,为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区内企业提供先进、专业、完善的码头装卸、货物仓储服务,同时还将发挥跨界资源配置功能,集聚金融、商贸物流等资源,为园区内企业提供增值港口供应链服务。
公司将恪守安全生产底线,积极推动生产组织标准化,大力提升通航效率,专题解决客户诉求,提升客户满意度,并进一步规范内部治理,完善内控管理,加强法务合规管理,防范经营风险。
2、实体物流业务
实体物流业务将继续整合资源、多元发展。一方面,继续依托港口资源优势,合理规划管理流程,完善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疏港能力,最大限度降低运
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另一方面,积极发挥上市平台作用,借助上市公司的企业信用度和品牌影响力,深度挖掘区域内客户资源,打造综合性强、竞争力高的物流体系。随着产业园核心企业的投产,公司相较同区域企业兼具硬件设施与软件配备优势,可为其提供强大的物流运输支撑。
3、清洁能源业务
公司LNG业务以丰富上游资源、拓展终端市场为重点,持续提高市场占有率及服务质量。采购方面:一是与国内主流资源方实现直签,获取稳定、优惠的资源供应;二是拓宽资源合作模式,利用好资金优势及下游市场优势,在合资合作、资源承包等方面实现不断突破;三是借助控股方龙口LNG接收站项目,积极探索海外采购及联合采购,实现资源途径的延伸。销售方面:计划全面拓展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重点加大终端用户开发,为客户制定个性化服务政策,满足不同客户需求。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3月27日
议案三: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从切实维护股东权益和公司利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的职责,依据《监事会议事规则》组织监事会会议,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情况,恪尽职守,对公司运作情况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监事会成员通过出席和列席本年度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他重大会议,及时了解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和重大决策情况。2024年度共召开了7次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对相关事项提出意见。
二、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内控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决策程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运作规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其职务时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认真检查审核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并对公司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标准无保留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度,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严格按照相关协议规定执行,交易程序合法,交易及价格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同时,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报告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
实际情况。2024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各项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站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履行监事会职责,发挥监事会监督检查作用,推动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度,我们将不断提升专业水平,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一如既往地认真、勤勉、依法依规履行监事会职责,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确保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议案四: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002,230,485.79 | 3,755,888,049.86 | -46.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5,068,172.85 | 117,490,643.33 | 31.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52,932,163.39 | 115,072,128.63 | 3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1,895,271.10 | 520,428,797.64 | -49.68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792,873,637.65 | 3,765,412,842.25 | 0.73 |
总资产 | 5,512,628,611.93 | 5,073,632,006.26 | 8.65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16 | 37.5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2 | 0.16 | 37.5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16 | 31.2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3 | 3.15 | 增加0.9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07 | 3.09 | 增加0.98个百分点 |
二、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负债主要项目重大变化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797,241,271.33 | 32.6 | 2,029,118,198.09 | 39.99 | -11.43 | 注1 |
预付款项 | 14,511,242.37 | 0.26 | 81,940,119.02 | 1.62 | -82.29 | 注2 |
其他应收款 | 3,615,885.76 | 0.07 | 61,341,061.60 | 1.21 | -94.11 | 注3 |
存货 | 27,388,488.57 | 0.5 | 6,938,444.69 | 0.14 | 294.74 | 注4 |
持有待售资产 | 363,184.57 | 0.01 | 100.00 | 注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3,066,478.38 | 0.06 | 4,482,368.38 | 0.09 | -31.59 | 注6 |
其他流动资产 | 138,348,127.23 | 2.51 | 92,792,740.42 | 1.83 | 49.09 | 注7 |
固定资产 | 1,395,563,616.38 | 25.32 | 410,530,729.56 | 8.09 | 239.94 | 注8 |
在建工程 | 1,144,943,389.72 | 20.77 | 1,614,129,870.15 | 31.81 | -29.07 | 注9 |
无形资产 | 387,321,745.02 | 7.03 | 200,200,770.17 | 3.95 | 93.47 | 注1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28,708,404.74 | 2.33 | 69,850,357.88 | 1.38 | 84.26 | 注11 |
短期借款 | 26,948,789.44 | 0.49 | 100.00 | 注12 | ||
应付票据 | 24,021,228.38 | 0.44 | 231,233,355.14 | 4.56 | -89.61 | 注13 |
合同负债 | 9,847,856.32 | 0.18 | 19,019,723.30 | 0.37 | -48.22 | 注14 |
应交税费 | 16,898,857.13 | 0.31 | 26,905,382.22 | 0.53 | -37.19 | 注15 |
其他应付款 | 15,342,703.76 | 0.28 | 32,898,821.67 | 0.65 | -53.36 | 注1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43,661,503.79 | 4.42 | 27,426,720.09 | 0.54 | 788.41 | 注17 |
长期借款 | 726,054,707.19 | 13.17 | 402,510,384.13 | 7.93 | 80.38 | 注18 |
递延收益 | 51,468,921.49 | 0.93 | 9,480,161.40 | 0.19 | 442.91 | 注19 |
注1:货币资金2024年12月31日较2023年12月31日减少11.4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裕龙港务码头建设支出所致。
注2:预付款项2024年12月31日较2023年12月31日减少82.2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LNG业务量减少,同时加强采销管理,期末预付款项减少所致。
注3:其他应收款2024年12月31日较2023年12月31日减少94.11%,主要原因系本期收回代垫龙口市恒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案件赔偿款所致。
注4:存货2024年12月31日较2023年12月31日增加294.74%,主要原因系煤炭贸易业务库存增加所致。
注5:持有待售资产2024年12月31日较2023年12月31日增加100%,主要原因系山东省通港物流有限公司待出售车辆增加所致。
注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024年12月31日较2023年12月31日减少31.59%,主要原因系融资租赁车辆到期所致。
注7:其他流动资产2024年12月31日较2023年12月31日增加49.09%,
主要原因系裕龙港务建设期增值税留抵增加所致。注8:固定资产2024年12月31日较2023年12月31日增加239.94%,主要原因系裕龙港务在建工程转资所致。注9:在建工程2024年12月31日较2023年12月31日减少29.07%,主要原因系裕龙港务在建工程转资所致。
注10:无形资产2024年12月31日较2023年12月31日增加93.47%,主要原因系裕龙港务及公司土地使用权增加所致。
注11:其他非流动资产2024年12月31日较2023年12月31日增加84.26%,主要原因系裕龙港务航道疏浚预付款增加所致。
注12:短期借款2024年12月31日较2023年12月31日增加100%,主要原因系经营性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注13:应付票据2024年12月31日较2023年12月31日减少89.61%,主要原因系对外付款开具票据减少所致。
注14:合同负债2024年12月31日较2023年12月31日减少48.22%,主要原因系恒通驾培培训费收费模式变更,预收培训费减少,LNG采购预付款减少所致。
注15:应交税费2024年12月31日较2023年12月31日减少37.19%,主要原因系本期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注16:其他应付款2024年12月31日较2023年12月31日减少53.36%,主要原因系供应商保证金减少、应付股利减少所致。
注1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4年12月31日较2023年12月31日增加788.41%,主要原因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注18:长期借款2024年12月31日较2023年12月31日增加80.38%,主要原因系裕龙港务项目银行融资借款增加所致。
注19:递延收益2024年12月31日较2023年12月31日增加442.91%,主要原因系裕龙港务收到土地成本专项资金所致。
(二)经营成果分析
利润及现金流量表相关项目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002,230,485.79 | 3,755,888,049.86 | -46.69 |
营业成本 | 1,722,392,245.50 | 3,547,511,614.75 | -51.45 |
销售费用 | 6,043,393.29 | 10,985,001.25 | -44.99 |
管理费用 | 82,740,273.12 | 88,011,226.39 | -5.99 |
财务费用 | -6,534,825.70 | -17,975,890.79 | 63.65 |
研发费用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61,895,271.10 | 520,428,797.64 | -49.6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1,668,905.50 | -758,006,743.02 | -20.2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0,441,571.82 | -316,375,889.50 | 245.54 |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受市场环境因素影响,公司LNG业务进行战略调整,实行轻资产运营模式,处置约三分之一LNG车辆。同时,对LNG运贸业务进行结构调整,大幅减少运贸一体业务,向承运业务转变,直接影响营业收入减少。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随收入同向变化,同时公司业务结构进行调整,裕龙港务陆续投产,高毛利业务比重增加。
3、销售费用变动原因:公司LNG业务结构调整,优化销售人员,导致薪酬总额支出减少。
4、财务费用变动原因:银行存款利息减少、融资贷款利息增加。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销售回流资金减少,以及应收票据到期托收减少。
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裕龙港务码头项目工程建设支出增加、本期无处置子公司及投资分红资金流入。
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裕龙港务项目贷款增加。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议案五: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
支付2024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1、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2、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的审计机构,客观、公正的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状况,公司决定支付给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合计170万元。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议案六:
关于审议公司董事2025年度报酬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行业情况、市场情况及人员工作情况,公司决定董事报酬不超过180万元;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8万元(税后)。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议案七:
关于审议公司监事2025年度报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参考国内同行业监事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2025年度监事的报酬为不超过50万元。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议案八: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55,068,172.8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14,187,046股,扣除回购股份8,364,853股后,总股本705,822,19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5,291,109.65元(含税)。
此外,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完成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4,116,443.86元(含税)。
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49,407,553.51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86%。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受利润分配权,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议案九: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业务文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经营规划和资金需求,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公司及时获得授信支持,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请授信:
序号 | 银行 | 拟申请额度(万元) |
1 | 中信银行 | 20,000 |
2 | 中国光大银行 | 20,000 |
3 | 广发银行 | 20,000 |
4 | 中国工商银行 | 50,000 |
5 | 浦发银行 | 20,000 |
6 | 中国进出口银行 | 150,000 |
7 | 中国农业银行 | 20,000 |
8 | 除以上银行以外新增业务银行 | 200,000 |
公司拟向上述银行申报的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贷、开立信用证、进出口押汇、开立保函、开立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汇票贴现、进口开证、商票保贴、进出口代付、反向保理、商票融资、国内证项下融资、票据池业务、低风险业务、类低风险业务、供应链融资等品种业务),不等于银行批复的授信额度;实际使用的授信额度,将按照公司的资金需求,以银行最终批复的敞口额度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有效期自该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授信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本公司一概予以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必要时,董事会授权的代表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其职责,受转托人的行为视为董事会授权代表的行为,其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亦由公司承担。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议案十: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主要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2025年为其提供新增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45,000万元,担保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借款、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融资租赁、贸易融资、保函担保等业务。具体担保安排以与各金融机构及非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及抵押等。具体担保预计情况如下: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止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一、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1、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
公司 | 裕龙港务 | 100% | 55% | 1,825.30 | 100,000 | 25.95%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 否 |
公司 | 恒福绿洲 | 100% | 69% | 0.00 | 20,000 | 5.19% | 否 | |
公司 | 恒通机修 | 100% | 61% | 1,844.33 | 5,000 | 1.30% | 否 |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2、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公司
公司 | 优化物流 | 100% | 84% | 0.00 | 20,000 | 5.19%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 | 否 |
上述担保额度为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可在授权期限内针对被担保子公司的实际需要,在资产负债率70%(以上/以下)同等类别的公司范围内进行内部额度调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议案十一: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甲方”)拟与山东省通港物流有限公司(简称“乙方”)签订《最高额借款合同》,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60,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为2025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17日,借款年利率为4.35%。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 借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最高额借款为(中期或短期)流动资金借款。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乙方承诺将本合同项下的最高额借款用于资金周转。
2.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最高额借款用途,甲方随时监督、调查乙方使用借款的情况,乙方需无条件配合。
第三条 借款金额和期限
3.1本合同借款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亿元整,(小写)600,000,000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下同)。
3.2合同生效期以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通过时间为准。
3.3自2025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17日止,在该最高借款限额内,乙方分次借款。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借款金额以实际使用额度为准。
3.4甲方及其指定的公司可通过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向乙方提供借款。
第四条 借款综合成本
4.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年利率4.35%。
4.2本合同项下最高额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依据实际借款天数按日计息(日利率=年利率/365),按月(月/季)结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具体合同内容以甲乙双方最终签订的《最高额借款合同》为准。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