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关于终止实施年产15万吨表面活性剂及10万吨纺丝油剂项目的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年产15万吨表面活性剂及10万吨纺丝油剂项目
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年产15万吨表面活性剂及10万吨纺丝油剂项目的议案》,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终止实施年产15万吨表面活性剂及10万吨纺丝油剂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的终止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22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与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独山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山能源”)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表面活性剂及10万吨纺丝油剂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与浙江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二、本项目终止实施的原因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与相关各方协商确定终止实施年产15万吨表面活性剂及10万吨纺丝油剂项目。
三、本项目终止实施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年产15万吨表面活性剂及10万吨纺丝油剂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的终止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项目终止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终止实施是由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项目的终止实施也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和公司整体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