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部分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31  新凤鸣(60322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225 证券简称:新凤鸣 公告编号:2023-077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

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大股东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胜帮”)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7,201,1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629%。

公司副总裁朱根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6%;副总裁赵春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0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2%;总裁助理郑永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2%。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8日披露了《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共青城胜帮拟于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8月28日之间通过上交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减持数量不超过30,589,39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共青城胜帮于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86,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10%,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副总裁朱根新先生、赵春财先生,总裁助理郑永伟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2023年3月2日至2023年8月28日,通过上交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其中:朱根新先生拟减持不超过56,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37%;赵春财先生拟减持不超过50,400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0.0033%;郑永伟先生拟减持不超过3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23%,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朱根新先生、赵春财先生和郑永伟先生均未开始减持,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117,201,1277.6629%非公开发行取得:117,201,127股
朱根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24,0000.0146%其他方式取得:224,000股
赵春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1,6000.0132%其他方式取得:201,600股
郑永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40,0000.0092%其他方式取得:140,000股

注:表格中“其他方式取得”,均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减持总金额(元)当前持股数量(股)当前持股比例
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686,3000.2410%2023/3/2 ~2023/5/30集中竞价交易11.00 -11.3840,815,169.01113,514,8277.4218%
朱根新00%2023/3/2 ~2023/5/30集中竞价交易0 -00224,0000.0146%
赵春财00%2023/3/2 ~2023/5/30集中竞价交易0 -00201,6000.0132%
郑永伟00%2023/3/2 ~2023/5/30集中竞价交易0 -00140,0000.0092%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相关政策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际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及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