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6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21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敏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启动泰昆石化(印尼)有限公司印尼北加炼化一体化项目的议案》
考虑到公司的后续发展,并为提升今后公司的盈利能力,优化各项资源配置,结合公司延链、补链、强链的发展需求,公司监事会同意启动泰昆石化(印尼)有限公司印尼北加炼化一体化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3-084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6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