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23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敏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广西桐昆石化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收购桐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桐昆石化有限公司35%股权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3-140号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