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2-01  新凤鸣(603225)公司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月31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耀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拟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为不超过16.00元/股(含),该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该议案,并授权管理层办理

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4-009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