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03  新凤鸣(603225)公司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公司将采取切实提质增效重回报的措施,积极落实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2023年随着国内稳增长政策的持续发力,行业供需边际明显改善,公司产销与价差有所扩大,景气度提升,公司业绩扭亏为盈。公司坚定看好未来发展,在降本增效、优化结构、创新管理上持续下功夫,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变、变中突破的工作总基调,全力以赴提质量、增实效,为投资者实现良好的回报而不懈努力。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6.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二、首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2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数量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成交的最低价格11.41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

11.67元/股,支付的总金额532,510.00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措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的股价长期稳定。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