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03  新凤鸣(603225)公司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审议本次回购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1月31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庄奎龙337,521,81322.07
2新凤鸣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35,693,92015.41
3桐乡市中聚投资有限公司153,679,68010.05
4屈凤琪101,716,7386.65
5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98,010,1846.41
企业(有限合伙)
6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7,688,6252.46
7桐乡市尚聚投资有限公司35,703,3602.33
8吴林根20,874,0651.36
9桐乡市诚聚投资有限公司17,118,6401.12
10沈健彧13,662,9110.89

注:

1、2024年1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529,470,022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因此本公司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2、公司回购专户未在“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截至2024年1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有公司股份23,088,491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51%。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