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9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敏刚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