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7月1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耀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鸿新材料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战略发展目标和需要,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桐乡市中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鸿新材料”)新增8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后中鸿新材料注册资本变更为100,000万元人民币,并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4-080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