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凤鸣: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9-19  新凤鸣(603225)公司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18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五楼一号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9月13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庄耀中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凤21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不向下修正“凤21转债”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4年9月19日至2025年3月18日),如再次触发“凤21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5年3月19日起首个交易日重新开始计算,若再次触发“凤21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凤21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4-111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维化纤向其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桐乡市中维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维化纤”)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需要和桐乡市临杭经济区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杭新市开发建设”)按持股比例共同以自有资金向鸿益热电新

增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新增注册资本后鸿益热电注册资本变更为15,000万元。其中,中维化纤增资人民币9,500万元,仍占鸿益热电注册资本的95%;临杭新市开发建设增资人民币500万元,仍占鸿益热电注册资本的5%,鸿益热电仍为中维化纤控股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4-112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通过对照自查并结合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司2024-113号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凤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