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林格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菲林格尔(603226)公司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22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李苒洲先生、刘敦银先生、李诗鸿先生三名董事组成,其中李苒洲先生和李诗鸿先生为独立董事,李苒洲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重点关注了2021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内部审计工作安排及执行情况,审议并通过了26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议案名称
2022年3月11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1. 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事前、事中相关工作安排及问题沟通。 2. 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草案)》的议案 二、 关于《2022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草案)》的议案
2022年4月22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二、 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三、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 关于<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五、 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六、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七、 关于2022年财务预算的议案

三、 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在审计期间,立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考虑到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和完整性,建议公司续聘立信为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八、 关于新增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九、 关于续聘2022年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 关于2022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十一、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十二、 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金融产品的议案 十三、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的议案 十四、 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2年8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1、听取阶段性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2、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 四、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六、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2022年10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1、听取阶段性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2、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二、 关于追加资产投资预算的议案
2022年12月27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1、2022年年报审计工作事前相关工作安排及问题沟通。 2、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关于<2022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的议案 二、 关于<2023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认可该计划的可行性,及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建议。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的结果,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立信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后,积极进行协调,确保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我们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勤勉尽职,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