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林格尔: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226证券简称:菲林格尔公告编号:2026-036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ASIAPACIFICGROUPINTERNATIONALLIMITED(以下简称“亚太集团”)持有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69,527,7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56%。副总经理吉富堂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01,9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5%。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资金需求,亚太集团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554,9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5,332,3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吉富堂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1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1.09%。本次减持计划自本公告对外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9月29日)实施。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本次减持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均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认。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 股东名称 | ASIAPACIFICGROUPINTERNATIONALLIMITED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 |
| 其他:不适用 | |
| 持股数量 | 69,527,766股 |
| 持股比例 | 19.56%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19,500,000股其他方式取得:50,027,766股 |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吉富堂 |
| 股东身份 |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不适用 |
| 持股数量 | 901,994股 |
| 持股比例 | 0.25%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股权激励取得:400,000股其他方式取得:501,994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股东名称 | ASIAPACIFICGROUPINTERNATIONALLIMITED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8,887,293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2.5%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554,917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5,332,376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6月30日~2026年9月29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IPO前取得和其他方式取得 |
| 拟减持原因 | 资金需求 |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吉富堂 |
| 计划减持数量 | 不超过:100,000股 |
| 计划减持比例 | 不超过:0.0281% |
|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00,000股 |
| 减持期间 | 2026年6月30日~2026年9月29日 |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股权激励取得和其他方式取得 |
| 拟减持原因 | 资金需求 |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1)亚太集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现行有效承诺如下:
1、本企业现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属纠纷。
2、本企业不因任何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2)亚太集团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受让方-安吉以清)》中作出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作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主体,不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且不以任何形式协助任何第三方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资金需求、市场环境变化、公司股价变动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具体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故实际减持数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菲林格尔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