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峰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353.17万元,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913.2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40,216.00万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87,079.22万元;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36,189.97万元,资本公积余额为241,867.67万元。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人民币(含税),按照截止目前的总股本1,071,692,689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总额26,792.32万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1.39%,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