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峰科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58,720,950.4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人民币(含税)。按照截至目前的总股本 1,071,692,689 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14,338,537.80元(含
税),公司2024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2.07%,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的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分红金额为人民币643,015,613.40元;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88.17%。上述指标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214,338,537.80 | 267,923,172.25 | 160,753,903.35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68,432,198.10 | 853,531,723.76 | 665,830,417.90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658,720,950.4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643,015,613.4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729,264,779.9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643,015,613.4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
现金分红比例(%) | 88.17 |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