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旺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0债券代码:113602 债券简称:景20转债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包括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在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规定。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公司自2023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规定。
2、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目前公司会计估计中的“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为5-25年。公司正在使用的商品房可长期使用,预计可长期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公司现在执行的“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与商品房预期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不匹配,为更加客观反映公司“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的折旧期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需要对该类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会计估计变更。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对房屋及建筑物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重新确定,折旧年限由5-25年调整为5-50年,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25年 | 10% | 3.60%-18.00% |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50年 | 10% | 1.80%-18.00%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时间及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会计估计变更时间及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房屋及建筑物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调整为5-50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上述固定资产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该会计估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以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为基础初步测算,预计增加2023年度利润总额670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以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估计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其变更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