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旺电子: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3年12月)

查股网  2023-12-13  景旺电子(603228)公司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规范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程。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汇报,听取财务总监对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的汇报,并要求公司安排参与有关重大事项的实地考察。第五条 公司财务总监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单独与审计机构进行沟通,提请审计机构关注。第六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独立董事就审计计划、审计小组的人员构成、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以及本年度的审计重点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

第七条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审计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公司应当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以便独立董事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当履行会面监督职责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沟

通。沟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公司经营业绩情况,包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净利润的同比变动情况及引起变动的原因、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情况;

2.公司的资产构成及发生的重大变动情况;

3.公司各项费用、所得税等财务数据发生的重大变动;

4.公司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和业绩情况;

5.公司资产的完整性、独立性情况;

6.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是否与计划进度和收益相符;

7.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是否达到预期进度和收益;

8.公司内部控制的运行情况;

9.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10.收购、出售资产交易的实施情况;

11.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12.其他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第八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有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独立董事应在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审查董事会召开的程序、必备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如发现与召开董事会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独立董事应提出补充、整改和延期召开董事会的意见,未获采纳时可拒绝出席董事会,并要求公司披露其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及原因。

第十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应对公司拟聘的会计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独立董事应当在年报中就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应督促公司真实、完整、准确地在年报中披露所有应披露的事项。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五条 与上述年报工作相关的沟通、意见或建议均应书面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公司存档保管。

第十六条 本规程未尽事宜,独立董事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规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规程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时亦同。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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