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旺电子: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查股网  2024-04-27  景旺电子(603228)公司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公司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管理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尽力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现将监事会在2023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 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共审议通过了25项议案。所有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任监事均出席了报告期内的监事会会议,勤勉尽责履行了监事职责。报告期内召开的监事会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2023年4月19日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关于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9、《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10、《关于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11、《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2、《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13、《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1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2023年4月28日1、《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4、《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2023年5月10日1、《关于终止实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2023年6月12日1、《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2023年8月24日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4、《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2023年10月30日1、《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密切关注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决策特别是生产经营计划、利润分配、股权激励、重大投融资方案等方面实施监督,并就相关决策提出了相应的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操作,有效防止了违规事项的发生。经检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勤勉尽责、廉洁自律,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二)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工作遵循了《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财务核算体系健全,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正常。公司各季度的财务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三)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的情况,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与承诺投资项目一致,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实施。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情况。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持续关注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遵守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监事会核查了会议议案材料及相关证明文件,认为公司预计的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是在充分考虑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做出的合理预计,交易具有必要性与持续性。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公司同类型交易中的占比较小,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其产生依赖,不会影响公司财务的独立性。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以同类交易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执行按照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管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的内控规范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完善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对主要制度、重要业务流程展开了专项稽查工作,确保内部控制制度落地、内部控制有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有效执行,各个业务环节内控有效。

(六)公司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针对定期报告、重大事项等事宜,实施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有效防范了内幕信息泄露及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存在泄露公司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违法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三、2024年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以及公司治理水平提升,确保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好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