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旺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8-31  景旺电子(603228)公司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之通知、议案内容于2024年8月19日通过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绍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事项。

(3)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

(4)董事会保证《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91)。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因存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的情形,公司拟对触发回购情形的92,6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和114,4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其中,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92,600股;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14,400份。本次回购注销离职员工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触发回购情形的92,600股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和114,4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董事会已经获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景旺电子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4)。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8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