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新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4-28  内蒙新华(603230)公司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简称:内蒙新华股票代码:603230

2023年5月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目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 2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8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21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23议案五: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24议案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5

议案七:关于审议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 26

议案八:关于审议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 27议案九:关于增补张瑞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8

附件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29

附件二:增补非独立董事简历 ...... 34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形式

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5月11日 14点30分召开地点:如意大厦11楼会议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28号)

三、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1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四、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介绍现场出席人员到会情况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人员

(五)逐项审议各项议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审议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增补张瑞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六)听取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八)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十)复会,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出具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二)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三)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议案一: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2年度,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董事会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本届董事会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经营管理工作回顾

(一)主营业务稳中有进,矢志遵循“总基调”

在文化消费领域,一方面持续加紧推进全区营业网点升级改造,打造“图书+文创产品+咖啡”三位一体融合发展的综合性文化休憩空间。另一方面,创新体制机制,多措并举,做大做强实体书店建设。一是扎实推进公司“十四五”规划,切实提升实体书店自主发展能力。2022年是公司“十四五”规划的第二年,也是上市后的元年,开局起步最重要的一年,公司紧紧围绕经营管理工作会议思路,做优做强实体书店,狠抓店内与店外、线上与线下、图书与非图书产品,通过“内蒙新华马上购”、“七进工程”、“馆配项目”扩大经营范围,提升自身影响力。二是加大督导力度,以考核促提升。调整考核指标,将实体书店经营利润纳入考核范围,并写入年度经营目标责任状;围绕“最美书店”考核管理制度条例,不断细化考核激励办法;开展“最美书店”、“最美营销团队”、“最美营业员”的评选,提升实体书店的运营能力。三是运用互联网思维,提升读者黏性。升级“内蒙新华马上购”微商城,探索社群营销、异业合作、会员增值等营销模式,盘活数据资产,打造以读者为核心的多维度文化消费新模式。四是深入推进全民阅读公益活动。以举办开展“书香伴你过大年”、“阅旧知新 图书共享”,“4.23世界读书日”等大型文化公益活动为主题品牌,解决公共文化均等化问题,完善全民阅读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社会影响力。

在教育服务领域,作为全区目前唯一一家拥有国家新闻出版总局核发的中小

学教材发行资质的公司,公司专设教材业务部,主抓全区中小学教材发行业务。一是优化发运路线,提高发行效率。为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任务按时完成,公司将教材教辅订购数按东西部分开,设通辽、赤峰子公司为代发点配送东四盟教材教辅,其余西部盟市由公司现代物流子公司统一配送,缓解发运压力。二是提高认识,主动顺应“双减”趋势。以德育、美育、综合实践、课外阅读等为切入点,加大优质产品的筛选和推广力度,选择学生喜欢的课外阅读图书走进学校,扩展教育产品市场。同时完成了全区以盟市为单位的业务整合,开发了中小学免费教材报订系统,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充分发挥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深入推进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服务标准实施,着力提升教材教辅到货、发运等环节的精细化管理,供应保障效率得到明显提升,圆满完成自治区中小学教材教辅的供应保障。立足教育改革发展新阶段,贯彻新的发展理念,围绕教育发展新格局,逐步形成内蒙新华特色教育服务体系。坚持以满足客户需求为目的,细分学前、义务、高中、职业教育客户群体,通过渠道优化和业务融合,不断提升市场服务能力,实现教育服务业务稳步增长。同时积极探索数字化转型,联合江西金太阳教育集团组织我区

6.6万名高三学生以线下考试、线上阅卷的形式参加模拟联考,持续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创新。

(二)优化双渠道,实践趟出“新路子”

为及时应对读者消费习惯的改变,各级新华书店构建了以抖音、美团、京东为运营平台的特色店铺集群和以视频号、微信公众平台,书友群为介质的多媒体营销矩阵,推出“内蒙新华马上购”微信小程序,进行多维度优化提升,服务范围覆盖全区12盟市及下辖旗县、乡镇、嘎查,不断构建差异化经营模式,延伸实体书店的发展空间。同时,以“内蒙新华马上购”为载体,提供家庭定制阅读服务,每月更新上传书目,有效提高了服务的针对性。内蒙古新华书店与中国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合作开展“全员阅读”图书团购项目,在全区范围内开辟了线上线下购书双渠道,方便客户就近购书。2022年公司持续优化“全网连锁发行”模式,积极拓展新渠道,形成销售矩阵网络,以全媒介布局、多场景运营,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并广泛触达用户,让优秀出版物能够广泛、迅速地传播,彰显内蒙新华文化引领书香社会的使命担当。

(三)提升供应链能力,科学谋划“路线图”

2022年,公司持续加强现代物流经营管理,提高物流服务质量和效率,持续布局覆盖全区的物流供应网络,形成了仓储和运输的协同物流服务能力,为公司供应链整体服务水平和盈利能力的提升提供有力支撑,进一步辅助公司主营业务向好发展,上下齐心,圆满完成各项经营活动及物流保障任务。报告期内新建及改扩建库房10个,新增库房面积6,700平方米,对现有物流仓储进行智慧化提升,自动打包机与自动分拣系统正在稳步推进,积极推动以书业为主的多元化物流服务体系建设。

(四)扩大文化影响力,奏响时代“主旋律”

为满足广大读者多元化的文化消费需求,公司顺势而为,常态化举办各类文化讲座、名家签售、读书会、公益课堂,绘画摄影展等全民文化活动,并与当代文学、历史、美术、音乐、美食、体育,旅游等多领域实现跨界融合,逐步将新华书店打造成文化观念交流碰撞,艺术美学体验深度融合的公共文化平台。新建“七进工程”门店、农牧区家庭书屋、草原书屋、中心书屋多家,开展全民阅读活动1.76万场,流动售书795场。依托内蒙古数字草原书屋平台开展了“阅读,不止这一天”世界读书日主题活动、全面落实“阅读引领社会风尚”项目、“书香内蒙古·共读迎盛会”迎接党的二十大主题阅读活动,“书里的光——亲子共读14天阅读打卡活动”等重点线上营销活动。精心策划推出全区营销活动月历,为实体书店营销活动提供指南。全区上下联动,统一举办第七届“书香伴你过大年”系列活动,成为自治区文化新年的“第一热点”。组织实施全区“党的二十大主题读物”专区、专架展示展销宣传活动,持续掀起线下活动热潮。2022年共计开展20,034场活动,其中线上5,904场,线下14,130场。4.23世界读书日全民阅读,“阅旧知新 图书共享”等品牌活动规模不断扩大、方式不断创新,全民阅读热情持续攀升。畅通发行渠道,优化服务方式,全年发行政治读物

222.43万册,其中党的二十大文件及学习辅导读物发行122.45万册,有力保障了我区人民群众的学用需求。持续推动“鸿雁图书悦读”与草原书屋一体化建设,完成了全区草原书屋图书招标配送和管理员培训工作,内蒙古数字草原书屋平台上传电子书7,148册、有声书2,000集,注册总人数达37.5万人,阅读达7.7万小时。将内蒙新华的品牌力量同覆盖全区的销售网络充分结合,极大提升了新

华品牌形象及文化影响力。

(五)强化管理水平,提升队伍“战斗力”

2022年8月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加强“三会一层”建设,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实时组织全面梳理管理制度,及时将法律法规等外部监管新要求转化为企业内部规章制度,持续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体系,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5项制度。同时结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促进子公司规范经营。启动了薪酬改革项目,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以“十四五”干部培养规划和育苗计划为纲领,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引入职业经理人、开展了第二批青年员工、业务骨干的上挂下派工作,第九期“百人计划”工作。全年围绕业务拓展、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方面举办培训多次。收集创新课题若干条,通过提炼推广,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完成了公司董监高换届、定期报告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资本运作筹划等重点工作,积极探索审计信息化的路径与方法,提升了内部审计的质量、效率和监督效能。

(六)加快创新发展,众智合议“金点子”

2022年,公司持续探索深化改革,为统筹兼顾全方位发展需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开展创新专项工作,加强制度管理,规范“创新工作室”管理制度,规范创新课题申报评审流程;加强成果展示,跟踪创新课题进度、公示创新课题成果、分享创新案例;完善激励机制,合理分配创新奖金、调研培训奖励基地和学习内容;加大创新引导,与各板块相关子分公司召开创新座谈会,宣讲创新工作定位、解读政策、互动研讨,激发职工创新思路。63家创新工作室的257名成员在各子分公司创新工作中发挥引领作用,17家子分公司借鉴运用上年创新课题39项,提高了工作效率。2022年共收集创新课题133项,其中38项供全公司分享,12项荣获优秀创新课题奖励,创新案例涵盖了公司党建、财务、工会、宣传、物流、教材、一般图书等公司经营的方方面面,初步呈现创新工作既重效率,又重持续,更重成效的新局面。在创新“结对子”工作中,各子分公司已自发形成对标对表,通过现场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实现创新资源的共建共享、业务领域延伸、工作亮点互鉴等。

(七)履行社会责任,筑牢文明“压舱石”

构建民生保障,贡献积极力量。2022年,公司向自治区红十字会、呼和浩

特市红十字会累计捐赠150万元,并向公司包联社区及自治区各地捐赠价值30余万元的物资,充分展现国有文化上市公司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胸怀大局的使命担当;457名干部员工主动参与到志愿者服务工作中,累计参与志愿服务达1.2万人次,生动诠释了“新华之爱 和以致远”的企业核心价值观。深化文化帮扶,助力乡村振兴。公司高度重视基层文化服务工作,充分运用好农牧民草原书屋这一重要阵地,开展“乡村振兴 志智服务”图书捐赠、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情暖戈壁 守土戍边”综合志愿服务等活动,通过图书配送、技术指导、惠民服务、精品打造、主题营销等方式,为边境苏木、嘎查送理论、送文艺、送温暖,进一步提升草原书屋的吸引力和利用率,打通了公共文化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乡村振兴注入文化活力。董事们,回首2022年是多事之秋,是充满艰辛充满挑战的一年。对于公司来说,不管是实体书店市场不景气,还是政治读物发行份额减少,包括教材欠款的激增,都给企业经营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和危机。但是公司班子带领广大干部员工在多重挑战的叠加嵌套中不等不靠,负重拼搏,逆势而上,体现了共同的发展愿望和向好之心。事实胜于雄辩,我们不仅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而且继2019年再次荣获全国文化企业30强提名。在最新发布的全国同行业资产运行情况报告中,集团以80.68的成绩晋升至行业第五名,有11项指标进入全国前五,其中总资产增长率、资本保值增值率、资本积累率和速动比率均位列第一,主营业务利润率仅次于重庆新华位居第二,成功迈入全国同行业第一方阵。还荣获自治区模范职工之家、诚信示范企业,马文化主题书店获得“中宣部评比的年度最美书店”的荣誉称号,旗下多家企业荣获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诚信达标企业等多项殊荣。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班子成员率先垂范,担当作为,为集团发展超前谋划,尽心尽力;得益于各级干部身先士卒,靠前指挥,亲力亲为,让问题在一线解决、成效在一线体现;得益于广大员工冲锋陷阵,尽职尽责,苦干实干,充分体现了全体新华人团结奋进、爱岗敬业的精神风貌。在此,我代表集团党委和总经理室,向所有为集团发展付出汗水、做出贡献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致以崇高的敬意!

二、报告期内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秉承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的原则,严格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开展工作。全部董事会成员本着对公司和股东负责的精神,出

席公司召开的重要会议,并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为促进公司科学决策和加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3次,形成决议19项。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上述股东大会中,所审议的议案均全部审议通过,股东大会上未有否决议案或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3/8审议通过: 1.《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地址、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5/13审议通过: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审议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10.《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8/11审议通过: 1.《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6.《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关于监事会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程序,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会议2次,现场及通讯表决会议4次,通讯会议2次,分别对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各定期报告、募集资金及董事会换届等事项进行审议,共审议通过了37项议案,所审议的议案均全部审议通过,未有否决议案。

(三)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召开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战略委员会。各委员会委员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依照相关工作细则和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公司经营等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支持。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保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良好沟通,与其他董事、管理层探讨宏观形势和公司未来发展,深入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监督和决策的重要作用,发挥专业特长和优势,对公司聘任审计机构、利润分配、关联交易、董事会换届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建议,较好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五)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情况

1、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秉持诚实守信、规范运作的原则,按照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积极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的实施,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公司关键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环节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

立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了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2、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管控效率

报告期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公司对经营班子进行了充实。

3、认真履行信披义务,严格杜绝内幕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年度,公司共披露临时公告44份。同时,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强化公司保密和合规意识,切实防范内幕交易。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和内部信息使用人的登记与管理,确保公司内幕信息的保密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4、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十分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充分尊重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和交流,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满足投资者的信息需求,共同推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通过接待投资者调研、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回复上证E互动、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及投资者邮箱问答等多种途径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与投资者形成良好的互动互信关系,解答社会公众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5、组织参与相关后续培训,进一步提升董监事尽职履职意识和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监事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上市公司协会等举办的各类培训。通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进一步了解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基本要求,掌握最新法律知识和完整法规框架,树立风险意识、创新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提升董事、监事的管理、监督水平。

三、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5,843.94万元,

比上年增加4.19%,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61,740.01万元,同比增加4.68%。实现利润总额26,805.09万元,同比增加17.0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782.03万元,同比增加17.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1,207.57万元,同比增加9.53%。

四、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一是国家战略,为行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国家“十四五”规划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扩大优质文化产品供给,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推进文化品牌战略,培育骨干文化企业。近年来,繁荣文化产业,振兴文化事业已成为国家文化发展的主要方向,对于行业整体发展,促进升级具有重要意义。二是全民阅读,助力“书香中国”建设。高质量发展是“十四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发行行业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经济和文化双重属性,推动发行行业高质量发展是实现文化强国战略目标的客观需要。党的二十大报告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巩固全党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不断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和中华文化影响力”列入其中,可见深化全民阅读,推动文化精品发行的全局性。各大出版发行企业亦将高质量发展作为重点目标进行布局,提供内涵丰富、适销对路的文化精品,搭建覆盖城乡的全民阅读推广服务体系,助力“书香中国”建设,促进文化产业繁荣发展。

三是聚焦主业,辅之多元化精细化经营。文化产品及教材教辅的打造与发行依旧是业内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是营业收入的重要支撑,在做精做细主业的基础上,业内公司均积极推进转型升级,调整业务布局,支持文化与科技,文化与资本融合,大力发展数字创意,智能终端等新业态,对于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具有重要意义。

四是与时俱进,数字化智能化成为行业发力点。文化与科技相辅相成,二者交融日益广泛深入,业内公司利用数字技术等新兴技术对文化产业进行改造升级,延伸价值链高端攀升,增加附加值,提高竞争力。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已经在挖掘文化资源和文化产品虚拟化、可视化、互动化,创造和满足新的文化消费需求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是定位转换,服务提升附加值更重用户体验。文化企业在保证提供优质产品时,更加重视用户体验,丰富消费者多元个性化需求,例如,传统书店除了图书消费职能,还可以为消费者提供商务洽谈、日常休闲、消遣娱乐、交际互动等服务,同时,网络文化产品也逐步进入大众生活的方方面面,衍生出多样化的内容形态。可见具有个性定制、互动参与、跨媒介的多感官体验特征的文化消费为文化产业提供了新思路,开辟了新天地。

(二)公司发展战略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谋进、稳中谋优、稳中谋强、稳中谋快的工作总基调,利用好集团的品牌、服务、平台、资产资源优势,强基础、增弱项,谋发展、防风险,优结构、促升级,努力在集团经营管理、企业文化、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各个方面实现全面发展,为自治区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新华力量。

(三)经营计划

一是聚焦主责主业,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

1、教育服务板块:一是持续推进业务整合。二是对教辅产品进行归集,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市场规模;三是继续引进、代理一些空白市场的产品,和文化消费板块共同发力做好学生双减、课后阅读产品的选择、推广和活动,完善丰富教育服务板块的内容。四是继续加强业务考核工作。五是继续做好高中教辅的征订推广,并研发拳头产品。六是继续扩大大中专、中职、馆配图书等招标采购图书的市场份额。七是不断寻找数字化融合发展的路径。

2、文化消费板块:助力自治区全民阅读均等化水平的提高,对实体书店加强精准化,精细化管理。一是稳中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落地,做到稳中有快、稳中有优。二是落实好书香内蒙古建设。三是大力推广“阅旧知新 图书共享”,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四是做好第三届“书香内蒙古 草原阅读季”、第八届“书香草原 鸿雁传书”蒙古文图书展销会和首届“魅力青城 文化共享”的筹备工作,在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中做好产品的供给。

3、现代物流板块:以新华物流基地为中心,辐射全区,发挥公司遍布全区的仓储库房资源优势,发展现代高效物流,将企业物流逐步向物流企业转变,实

现智慧化升级,做大做强渠道。以呼和浩特物流基地作为中心,东部地区以赤峰和通辽为基础,西部地区以包头等地为基础,健全全区三方物流体系。二是着力深化改革,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对标一流企业、先进企业,进一步健全“左右联系紧密、上下衔接通畅”的现代管理体系。1.全面铺开薪酬改革。加快推进形成符合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的薪酬制度改革成果,使之具备科学性、激励性、可持续性。2.持续激发创新活力。筹备第三届“北疆新华创新论坛”,启动“北疆新华创新大讲堂”,跨领域跨部门成立创新工作室。不断完善创新激励机制,突出创新成果的展示与共享,前置创新课题的甄选工作,以保证创新课题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3.加快推进智慧新华建设,完成“一个大脑”智慧新华整体方案的落地。规划全业务板块智慧设备的使用和共享,推进一般图书云中盘建设方案出台,并进行ERP系统的配套升级改造。加速上线馆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平台,满足馆配和大客户的业务需求。升级改造教材教辅及大中专系统,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理能力和智慧化经营管理水平。4.组织公司宣讲团和乌兰牧骑,深入基层进行宣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在新一轮的改革攻坚战中彰显作为。三是聚焦人才培养,深化人才发展体制

1.延续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效,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储备力度,持续开展“百人计划”,运用干部交流、主体责任交流、上挂下派、岗位竞聘等有效手段,激发队伍活力。2.把基层实践作为最大的平台,鼓励年轻人到子公司、到分公司去历练自己,做大做强业务队伍。把组织培养和个人努力结合起来、把教育培训与实践训练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企业后备人才发现储备、培养锻炼、选拔使用、管理监督的全链条机制,及时建设一支靠得住、拉得出、顶得上、干得好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3.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岗位练兵和文体活动。

四是发挥党建优势,营造和谐发展环境

把学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作为主线,继续坚持党建与经营管理深度融合,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1.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能力。做好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巡听旁听、干部读书班等常态化,组织新华宣讲团深入基层宣讲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

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2.提高治理能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活力。坚持“融入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围绕社会效益和经营管理中心任务推进党建工作品牌化建设。以“万家支部进新华”为主题,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体验感足的全民阅读项目。继续开展“最强党支部”创建、北疆模范机关创建、最强党支部示范点创建工作,通过评选“四优”共产党员、打造“我帮你”志愿服务品牌,发挥新时代党员先锋模范作用。3.强化正风肃纪,营造和谐安全发展生态。4.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维护安全稳定发展大局。把安全发展要求落实到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各个领域。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切实提升全员安全责任意识,全方位筑牢安全防线。5.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打造员工共有精神家园。大力开展好岗位练兵、职工文化活动,举办全区技能大赛、职工运动会、新华文化艺术节等系列活动,充分展示广大干部员工的精神风貌和企业创新发展、文化建设的重大成果,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新华”、“公司”)于2022年8月顺利完成换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赋予的职责,从公司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出发,履行监事会职能,对公司财务、内部控制以及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等进行了监督。现将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

2022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2/18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4/14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关于审议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4/28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4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5/31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5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7/2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6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2/8/11审议《关于豁免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时限的议案》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10/27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8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11/23审议《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投资期限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2022年,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并根据需要列席公司其他重要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重要事项进行全程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公司治理规则履行职责,规范运作,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规则,信息披露工作合法规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及时完成股东大会决定的工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职,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真检查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和会计资料,核查董事会拟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能严格执行国家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拥有健全的内部财务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要由独立董事组成,在检查公司财务情

况的过程中有效地发挥作用。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公司本年度关联交易合法、公平、公正,关联交易价格合理,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充分发挥在关联交易决策、监督方面的职责和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同时,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认真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披露相关关联交易信息,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交易行为的透明度。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正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亦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运行情况编制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现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合并报表)

1、营业总收入:165,843.9万元,比上年增加4.19%;

2、营业利润:25,680.1万元,比上年增加13.32%;

3、利润总额:26,805.1万元,比上年增加17.05%;

4、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6,782.0万元,比上年增加17.20%;

5、总资产:2022年末402,679.8万元,比上年增加11.49%;

6、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2022年末231,026.8万元,比上年增加

11.86%;

7、资产负债率:42.55%,比上年减少0.19个百分点;

8、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母):12.24%,比上年减少9.77个百分点。

2022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基本每股收益为0.76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0.60元,每股净资产6.53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元。

二、2022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母公司报表)

1、利润总额:24,918.5万元,比上年增加24.66%;

2、净利润:24,918.5万元,比上年增加24.66%;

3、总资产:2022年末377,254.4万元,比上年增加9.93%;

4、股东权益:2022年末200,390.4万元,比上年增加12.72%;

5、资产负债率:46.88%,比上年减少1.32个百分点;

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18%,比上年减少12.95个百分点。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战略发展目标,以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综合分析公司的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以及政策变动、行业形势、市场需求等因素对预期的影响,结合2023年度经营计划,按照合并报表口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财务预算及说明:

一、营业收入17.5亿元,同比增长6%。

二、净利润2.86亿元,同比增长6.7%。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3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23年4月2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请股东查阅具体内容。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议案六: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7,820,348.9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9,184,895.96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607,848,858.81元。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53,523,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028,45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当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9.80%;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5月11日

议案七:关于审议公司董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2年度董事年度薪酬如下:

单位:元

姓名职务合计
秦建平董事长502,565.63
王亚东(离任)董事192,414.75
高瑞梅董事427,180.78
杨海荣董事、副总经理427,180.78
乔礼董事、副总经理427,180.78
宗那生独立董事60,000.00
贺军独立董事60,000.00
刘丽珍独立董事60,000.00
合计2,156,522.72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议案八:关于审议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2年度监事年度薪酬如下:

单位:元

姓名职务合计
柯云霞监事会主席427,180.78
杨宇飞(离任)职工代表监事201,883.85
苗丽监事258,031.00
王君职工代表监事298,751.00
总计1,185,846.63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5月11日

议案九:关于增补张瑞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董事空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增补。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附件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的相关要求,谨慎、忠实、勤勉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职责,及时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运作、管理状况,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审议各项决策决议事项,基于自身专业特长和独立判断,对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审慎分析并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共三人,分别为宗那生先生、贺军先生、刘丽珍女士。

2022年8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宗那生先生、贺军先生、刘丽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一)独立董事简历

宗那生,男,中国国籍,1964年12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博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曾任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厅天气预报员、阿拉善盟委宣传部外宣科长、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委员、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永晖焦煤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爱德律师事务所律师、亚兴苏力德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内蒙古自治区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常务副会长,蒙古国中蒙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内蒙古秀友律师所合伙人、书记、主任,兼任内蒙新华独立董事。

贺军,男,中国国籍,1975年7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内蒙古艺术学院教师、内蒙古如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内蒙

古自治区品牌协会会长,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刘丽珍,女,中国国籍,1973年10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工程造价师、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曾任内蒙古普天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内蒙古新广为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负责人。现任内蒙古国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内蒙古中联国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内蒙古企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监事,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公司各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8次董事会会议,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会议召开前,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对相关议案和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依据专业知识和能力独立判断,客观、公正地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独立意见,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发挥了重要和积极作用。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其中:参加会议方式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出席参会次数
宗那生87103
贺军88003
刘丽珍88003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等均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要求,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均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并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出席2022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均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进行规范运作。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依据其专业特长,分别在各专门委员会中任职,且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其中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会计专业人士。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我们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要成员,按照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分别对内部控制审计、续聘审计机构、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升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三)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利用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对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做好相关会议的组织工作,及时传递文件材料并汇报公司有关经营情况,为独立董事的履职提供了充分条件,给予了积极支持和配合,不存在任何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外投资、对外担保、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事项,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在相关政策、执行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合法合规性,均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客观性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等方面做出判断,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

2022年4月,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查,在《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前出具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会议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对外担保行为,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核查,公司2022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四)聘任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五)利润分配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8,508.771.45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406,561,447.45元。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6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2,978,995元(含税),已于2022年6月23日实施完毕。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股东进行现金分红,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独立、客观、公允的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与合作。在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内控体系、防范经营风险,以及重大项目决策等方面尽到了应尽的责任,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过去的一年中,公司各方面为我们履行职责给予了大力支持并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在此深表感谢。

2023年,我们将继续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加强自身专业知识学习和对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的关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富有建设性的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更充分的决策支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附件二:增补非独立董事简历

张瑞平先生:中国国籍,1980年5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硕士,中级政工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中共党员。曾任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告部经理、物业部副主任、图书管理部副部长、战略发展部副部长,赤峰市新华书店常务副总经理、蒙新马业副总经理、蒙新莱德董事、上市办公室主任、华博文旅董事、总经理、新华网尚视听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呼伦贝尔市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证券投资部主任。截至本议案提交日,张瑞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