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新华: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15  内蒙新华(603230)公司公告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我们通过充分认真地审核财务总监候选人谢美玲女士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认为财务总监候选人谢美玲女士具备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2、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均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谢美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2023年7月14日

贺军刘丽珍宗那生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