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新华: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2月23日上午9点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8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由柯云霞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