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新华: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与本次相关的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增强内部控制机制,拟对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过后执行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因此,公司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适用新修订的《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现行《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时废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序号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1 | 新增:第一百〇九条公司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有关政策。 | |
| 2 | 第一百一十一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 | 第一百一十二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对公司负 |
| 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 有下列忠实义务:(一)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定,不得违反股东(会)对董事忠实和勤勉尽责的规定和要求,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 |
| 本次修订因涉及条款新增,因新增导致条款序号调整等不涉及实质性内容修订的,不再逐一列示修订前后对照情况。除对上述章节及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再授权人士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章程备案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