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软件: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
月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议案的相关文件后,经认真审核,对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所涉相关权益注销的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