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软件:关于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
况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披露的《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10月27日)登记在册的前10大股东和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孔令钢 | 30,081,462 | 12.89 |
2 | 上海格尔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19,629,252 | 8.41 |
3 | 陆海天 | 19,147,695 | 8.21 |
4 | 陈宁生 | 8,840,000 | 3.79 |
5 | 杨文山 | 7,754,985 | 3.32 |
6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金融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351,659 | 1.44 |
7 | 何海波 | 2,830,000 | 1.21 |
8 | 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722,114 | 1.17 |
9 | 马晓娜 | 2,718,787 | 1.17 |
10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 2,499,940 | 1.07 |
注:2023年10月27日公司总股本为233,314,695股。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前十大股东持有的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因此本公司前10大股东与前10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一致。
特此公告。
格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