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减持计划实施前,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计划减持的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持股的具体情况详见“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陈洪先生累计减持63,500股,陈智慧先生、柯国强先生、谭群飞女士、彭广智先生等未减持公司股份,本次减持计划结束。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陈智慧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12,320 | 0.0118% | 大宗交易取得:78,000股 其他方式: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34,320股 |
柯国强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24,640 | 0.0237% | 大宗交易取得:156,000股 其他方式: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68,640股 |
陈洪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24,640 | 0.0237% | 大宗交易取得:156,000股 其他方式: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取得68,640股 |
谭群飞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24,640 | 0.0237% | 大宗交易取得:156,000股 其他方式: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68,640股 |
彭广智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23,120 | 0.013% | 大宗交易取得:78,000股 其他方式: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股权激励方式取得45,12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陈洪 | 63,500 | 0.0056% | 2023/2/17~2023/8/16 | 集中竞价交易 | 27.95-33.28 | 1,901,324.37 | 已完成 | 203,128 | 0.0178% |
陈智慧 | 0 | 0% | 2023/2/17~2023/8/16 | 集中竞价交易 | 0-0 | 0 | 已完成 | 134,784 | 0.0118% |
柯国强 | 0 | 0% | 2023/2/17~2023/8/16 | 集中竞价交易 | 0-0 | 0 | 已完成 | 269,568 | 0.0237% |
谭群飞 | 0 | 0% | 2023/2/17~2023/8/16 | 集中竞价交易 | 0-0 | 0 | 已完成 | 269,568 | 0.0237% |
彭广智 | 0 | 0% | 2023/2/17~2023/8/16 | 集中竞价交易 | 0-0 | 0 | 已完成 | 147,744 | 0.013% |
注: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因此上述董监高持股发生对应比例的变化,对应可减持股份数调整,但减持比例不变。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