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参林: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监事会无反对或弃权票。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发出,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智慧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10 月 31 日
附件:公告原文